丈夫到中國做生意
曉君信箱
曉君女士︰
你好!每次收到《中信》,我都先看你的專欄,你的解答緊緊地與我們的現實生活聯系著,這也促使我在走頭無路的情況下投奔你,請你幫忙。
我與丈夫是中學和大學同學。我在中學時已信主,丈夫常和我一起到教會,但未正式相信。我們結婚二十年,兩個女兒已讀大學。丈夫從商,熱愛家庭,我自己也有工作,一家可說其樂融融。
去年我們認識了一位中國大陸商人,力邀丈夫合夥做進口生意,丈夫覺得如此機會難得,便欣然接受。但他必須先回中國半年,以後也經常兩地往來。
我心裡很矛盾,我自己很滿足於現有的境況,能夠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也一無所缺。一想到丈夫一個人在中國大陸,心裡總覺得不好過;但又不想破懷他的抱負,便勉強支持他,祈禱交託神。
現在他已去了中國四個多月,初時他經常有電話回家,保持緊密聯絡,但漸漸電話少了,談話也不像從前那樣熱情。我打電話到他的居所也很難找到他。有一次竟然是一個女的接電話,說他外出不在。前個月他曾經回來,我發現他跟從前不同了,不耐煩聽我說話,叫我不要管他,他在外以事業為重,我只要好好料理家裡的事便是了。我知他在中國大陸常有到風月場所應酬,他說那是不能避免的。他現在又回中國大陸了,要兩個月後才回來。
曉君,我心裡實在很害怕,這意味著我的婚姻已經亮起了紅燈。一個中年美籍男人,外表也算英俊,隻身在國內,必定備受歡迎。我真不能接受我的丈夫變得那麼的快,我覺得我不能這樣下去,我準備向他提出離婚。基督徒可以離婚嗎?我很迷惘,心裡又實在想念著他,上班、回家都沒有心情工作。我該怎麼做?你可以指教我嗎?請盡快給我回覆。謝謝!
~傷心人上
親愛的傷心人︰
妳的來信是現代海外許多中國家庭的寫照,丈夫回國做生意,拋下妻兒,只是為了生活更安定或物質更豐富,結果卻付上何等大的代價!多少美滿家庭就是被這向錢看的浪漸擊碎。層出不窮的青少年問題、金屋藏嬌、寡婦街,二奶村,都在這浪潮下被席捲起來。
基督徒夫婦對於這情況應特別小心。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五節提到:「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情相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這裡說到一個原則,就是夫妻盡量不要分開,免得某方面因受不住引誘而犯罪,羞辱了主的名。
親愛的傷心姊妹,你丈夫到大陸做進口生意,常常往來中美兩地,你雖說是勉強的,但這決定也是經你允許的。你知你先生不是基督徒,對聖經教訓、道德原則,不可能會持守。現在他隻身回中國做生意,如你所說:「一個中年美籍男人,外表也算英俊,隻身在國內,必定備受歡迎。」加上短短的幾個月內,就看到他的態度、思想的改變,種種蛛絲馬跡,確實不由得你不擔心。
說真的,我想不出甚麼兩全其美的良策,令你不作任何犧牲,又可以維持婚姻的。唯一個可行的辦法是你暫時放下美的工作,隨同丈夫到中國做生意。一方面照顧他的飲食,一方面也可以幫助他,與他一起應酬。其實你比許多家庭的處境有利,孩子都已入大學,而你們又經濟穩定,不需要你的收入來維持生計。這給你許多自由選擇。另一個辦法是使你丈夫看到,他離家在外工作,會帶給你們婚姻危機,因而自願放棄大陸的生意。但我認為他願意這樣做的機會很微。
我提議你在這兩個月內切切禱告,求神指示應做些甚麼事,以維護婚姻。等你丈夫回來時,你不妨坦誠與他分享你心中的憂慮和你認為可行的辦法。若有需要,及早尋求一些專業人士的輔助,不要等到米已成炊才找補救,那時就太遲了。
至於基督徒可以離婚嗎?主耶穌在回答同樣問題時(馬太福音十九3-9)強調,神創造婚姻本是永久性的,但因著人的心硬(罪性),所以許可離婚。注意,許可與贊同是有分別的。按照我個人見解,基督徒在二種情形下容許離婚。一是對方犯了姦淫罪(馬太五32),二是不信主的丈夫或妻子硬要離開,就由他離開(哥林多前書七10-15)。
你現在的情況還不致這麼糟,應將思想放在可以做甚麼來保護你們的婚姻上,而不是想應否放棄。更重要的是切切為丈夫的得救禱告,你疏忽了他的得救二十多年,他在你身邊,你卻沒積極帶他認識神,不知道要他信主的重要性。現在,盼望你因這個危機,切切的尋求神,為丈夫代禱,引領他信主,使危機轉變成祝福。
願神祝福你。
~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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