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愛誠實,父母法寶

李文屏

我聽過不少父母經。可是,由於孩子有個性,我們有習性(比江山還難改),加上環境不同,別人的經驗,對我們未必可行。

不過《聖經》上的話:「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箴言三3)卻真是我在教養孩子時的「腳前燈,路上光」,是我聽到的父母經之經。這經,將我與大女兒婷婷之間的天倫樂搶救回來。比如有時我太忙累,臉上常沒笑容,她會乖巧地做她該做的事,同時半開玩笑地提醒:「媽媽,笑一笑!」若我還不笑,她就繼續逗我:「媽媽,皺皺眉!」反覆幾次,我不好意思不咧開嘴,臉上肌肉活動開後,真笑起來也就容易了。

可是有一陣子,我和婷兒間不是這樣。她害羞內向,不會表達自己。我則常提醒她做這樣那樣,或責備她這樣那樣沒做好。雖然也覺得有點不對勁,可哪裡出了毛病呢,卻說不上來,直到有一天上帝提醒我。

那天,婷兒主動收拾好房間,然後過來問我說:「媽媽,我自己收拾好房間了。您喜歡嗎?」望著她半渴望半不安的眼睛,電光從我心頭一閃而過。我突然瞥見了那說不上來的不對勁是怎麼回事:「婷兒非常願意做好,但她以為她一定要做好媽媽才愛她。」那一刻,我意識到我這個當媽媽的是多麼的失敗。

將她拉過來摟著,說:「媽媽當然喜歡,好孩子。妳沒有收拾好,媽媽也喜歡妳,也愛妳。收拾好的話,媽媽會覺得婷兒好能幹啊,婷兒又長大一些了,是媽媽的小幫手了。媽媽會為妳感到驕傲。」我想,如果一個孩子以為自己非做點甚麼才得父母的愛,豈不很可憐嗎?上帝啊,我做錯了甚麼讓孩子居然有這種意識?

那天以後,我做了好些反省。只有婷兒時,初做父母,難免有錯,但慈愛從不缺少。我們有過非常美好的時光。老二嘉兒出生後,儘管我仍愛婷兒,但將近三年的差異,使她一下子成了「巨人」。在忙碌照顧新的嬰兒時,不知不覺對她要求多了。有一段時間,「巨人」有需要時,被要求等一等,因為小不點哭了;「巨人」要媽媽抱,媽媽說:「妳先玩玩吧,因為妹妹小,更需要媽媽抱。」要嘛就是「等媽把事情做完」;「巨人」正玩的玩具,妹妹也要玩,媽媽就說先給妹妹玩好不好,大的要照顧小的,姐姐應該讓著妹妹;「巨人」想撒嬌要媽媽幫忙做點甚麼,媽媽說:「妳已經大了,有些事情要自己做了,妳看,媽媽還要做這樣做那樣呢⋯⋯」

雖然在嘉兒三歲以後,我認為妹妹夠大了,兩姐妹間要實行「公平原則」,比如同時要一件東西時,大家輪流。至於「愛的原則」,大讓小,或者小讓大,就由她們自己決定,媽媽會獎勵。可我發現,婷兒已經習慣做「巨人」,她甚至不在我這個媽媽面前放鬆、撒嬌。

造成這局面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我正在經歷信仰的低谷。不幸的是,一個基督徒若是與上帝的關係有問題,她與人的關係也必有問題,包括與自己所愛的兒女。我允許自己呆在低谷裡面,對很多事情都失去了原有的心情。我的「沒心情」雖然沒讓我停止對孩子盡責任,卻絕對影響了愛所需要的精力和創造性。比如看到問題時,就是單刀直入批評,話語中沒有建設性,恩慈也少。因為人心裡有甚麼,嘴裡就出甚麼。我的「沒心情」對婷兒的影響尤其大,甚至她以為自己是造成那些心情的原因。

我還意識到,我和兩個女兒之間的互動不同。老二很自然,年紀小幽默感大,一點好笑的事能把她樂得四腳朝天,所以我很自然就逗她多於逗姐姐,不知不覺就可以與老二鬧成一團。同婷兒卻不能,因為她一本正經,同樣的玩法,她要嘛看在我是媽媽的面子上忍受我,要嘛會說:「別這樣!」弄得你挺無趣。所以我與她的聯繫似乎就是「婷婷,該彈琴了。」「婷婷,作業都做完了嗎?」「婷婷,房間怎麼又不收拾?怎麼又這麼亂?」……全是她該做,做不好要挨批評的事。

這是一個需要改變的局面。我是媽媽,如果要改變不理想的情況,主動的人應該是我。我該積極做一些甚麼。我決心要好好愛她,給她慈愛。

可是,做起來很難。當她沒有達到我的期望,比琴彈得勉強,玩具撒滿一地,我還是會一氣之下大聲說她。雖然隨即後悔,可已經來不及了。她又是一半無措一半恐懼地看著我。「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箴言十九11)有這麼沒有智慧的媽媽,孩子能不可憐嗎?我轉身離開,滿心悲痛。「上帝啊,我這是怎麼啦?不願意做的事情我卻非做不可。如果袮要這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袮得來幫助我,恢復與袮的親近關係,袮得幫助我!」

晚上,我悄悄凝視她側睡的姿態(有人說這表示缺乏安全感)和窄窄的臉龐,淚水就難以抑制地溢出。她還這麼小,生活對她已經不容易,如果我這個媽媽不能為她排憂解惑,至少不要再雪上加霜。她真不需要一個媽媽來對她兇了。

我埋進被子裡痛悔哭泣,我禱告上帝改變我的性情,理順我的心,因為事情可以雜亂,但心不可以。我求上帝賜給我管教的智慧,求上帝讓我可以將做錯的補過來,將失去的追回來,將我無法補辦的拿過去,以祂自己來補上⋯⋯

我開始有意識地去抱婷兒──溫柔的;我無緣無故地就去親她──輕輕的;我沒有理由就摟她,有機會就表達說我愛她,欣賞她。在提醒她收拾、練琴這樣的事情上,我也儘量改變了語氣,權威少了,愛意多了;她沒有做好甚麼,我也和顏悅色地不生氣,而是同她談我的理由和想法,也請她講出她的理由和想法。有時候,我的脾氣心情還會佔上風,變得果決、嚴厲和不耐煩,出現了「問罪」的態度,而婷兒見我一「問罪」就害怕,一害怕就不說話,一不說話就更激怒我,而我的怒氣又讓她更不敢說話,惡性循環。這時,我心裡的耳朵會變得較敏感,能聽到聖靈的提醒而做緊急剎車,深呼吸,然後特別蹲下,抱她過來,解釋我為甚麼會有那樣的態度,聲明我的那種態度不好,跟她道歉,請她不要介意,讓她知道我很愛她,也教她如何用語言表達她的內心感受……就這樣,她在我的懷裡放聲大哭了好幾次,每一次都是對「巨人」的釋放。我緊緊抱著她,與她一起流淚,深知母親對年幼的孩子會有多大的影響。我向上帝認錯,求上帝幫助我看好祂賜給的「產業」(詩一二七3) 。

漸漸的,婷兒在我面前開放了,像她幼小時一樣。一天,我在廚房忙,七歲多的婷兒跑來對我說:「媽媽,我給您表演我們班上的節目好不好?」

「啊?!……好啊!好啊!」我愣了一下,以為聽錯了。她們班上的節目以對話、唱歌為主,婷兒在我面前可以「無聲地開放」,比如跳舞;但講話、唱歌?嗯……是我聽錯了嗎?

我趕快停下手裡的活,笑瞇瞇地做觀眾。劇長約半個小時,人物眾多,但婷兒居然一個人表演整個劇中的人物,記住了所有的臺詞,一會兒是個男孩,一會兒是個女農;一會兒說,一會兒唱……⋯⋯或抑揚頓挫,或童音婉轉,轉化自然,活靈活現。

等婷兒神采飛揚地帶著我的讚揚跑開,我回到鍋臺前重操舊「業」,邊揮鏟邊揮淚:「上帝啊,感謝袮,袮讓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後有一天,我在電話裡向一個朋友討教父母經,想知道如何可以幫助孩子更投入群體生活。她問我:「那個邊彈琴邊唱歌的就是你們家婷婷吧?」

我說:「是。」

「那我覺得妳根本就是多慮了。她唱歌唱得這麼大聲,快樂得很。一個可以放聲高歌的孩子一定是個快樂、放得開的孩子。只要她放得開,自在,為人好,群體生活妳就不用太擔心了。」

我對她的擔心的確在減少。教會主日學的老師們也開始對我說:「哎,妳家婷婷現在真不錯,以前她好像比較孤僻,現在越來越放得開了。」

我滿心感恩,上帝的愛也在這些老師身上,他們對孩子的愛是明眼可見的。在愛的陽光下,封閉的花朵自然會打開。而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第一道晨光。

婷兒三年級彙報表演,她的角色是小郵差,跑遍全國,將淘金熱時期的加州歷史串連起來。那天表演完後,她的老師拉住我說:「妳看見了嗎?凱洛(婷兒的英文名)好棒啊!她的表演非常成功,她平時的表達也很好。妳注意到沒有?她朋友也增加了不少。有很多因素在起作用,但我知道妳一定做了甚麼。不管妳做了甚麼,就繼續做吧。」

是要繼續做。其實不做也是一種做,只是效果堪憂就是了。為人父母要「做」得好,慈愛誠實是首要原則,所以上帝教導「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我因為曾經讓慈愛(對孩子)誠實(對孩子和對自己)離開了我,所以我的孩子遭罪了;而當我重新讓自己靠近上帝,聽取祂的話,將慈愛誠實的法則重新刻在心版上,還「掛在頸項上」(隨時表達出來,包括自己的錯誤,讓孩子感受到),我的孩子就有福了。「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箴十七22)有母親的慈愛隨時環繞,婷兒等於多得一副隨時的良藥來應對生活中的碰撞和創痛。我同大女兒之間的天倫之樂曾經一度漸行漸遠,是上帝的法則,我們可以重新擁有「高質量時間」,使孩子的童年真的成為童年。

求上帝繼續保守。

(原載於《中信》月刊te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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