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鏡重修
金相台
七歲喪父後,我成了家中唯一的男生。恃著母親和姊姊愛寵,養成了好玩好吃、懶惰不讀書的陋習。長大後,更自我中心,專做表面工夫,結果倒是頗得人緣!及至結婚生子,仍大男人主義如故。家裡的人可不能說我一句不是,否則就大發脾氣。人人都說我好,你們就不可不承認。不承認我是好人,就是壞人。到了僑居地巴拉圭,更是好評如潮,人人都說我是孝子、標準丈夫。我得意的不得了。
不料一九九一年初,太太突然提出離婚,當時真是令我暴跳如雷。有沒有搞錯?我是個有聲望的好人,如果要離婚,也應該由我提出,萬萬不可由妳先開口,真是太沒有面子了!輸人不輸陣,我決不讓妳得逞。於是開始威脅利誘,什麼方法都用上了。結果還是要離。我心裡真是苦惱萬分。當時想︰先將妳挽回,再把妳休掉,好出我一口烏氣。
可是怎能挽回她呢?誰來助我一臂之力呢?我想到了耶穌。於是跪在一張耶穌畫像前說︰「耶穌啊,如果你真是神,就叫她不要跟我離婚,我就信你,並且我也要叫我太太、媽媽、孩子全家信你。」
當然我是存心利用耶穌,但說也奇怪,祈禱完畢,我心裡感到空前寧靜,再不抱怨,也不生氣。緊接下來就更奇妙了,我居然覺得自己是個罪人,一切都是我錯。我是個自私自利、自以為是的人!在外,我扮演大好人的角色,在家裡,卻如暴君,脾氣暴躁,對家人呼來喝去,簡直是兩種嘴臉,雙重性格!
我實在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妻子,對不起家母,對不起孩子。我感到羞愧莫名,十分懊悔。趕快從書架上找到一本封塵十多年的聖經來看。一看之下,唉,竟然又全是我錯!
我和太太的結合可稱浪漫,我們是全台灣第一對在海上結婚的新人。之前只交往兩個月便在台灣當時唯一的豪華客輪上(從花蓮到基隆)閃電結婚。可是我們都各有一段歷史──她不是我第一個女朋友,我也不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但因相愛甚深,便都告訴自己,過去的已經過去,我們不在乎對方的過去。
想不到話雖如此,我們不但在意,而且還牢記著對方的過去,把它密藏心中,像炸藥一般。每次一吵起架來,便炮彈橫飛,新仇舊恨一起湧上心間,把對方炸得血肉糢糊。
結婚十五年來,我常藉故為難她,吵起架時,甚至辱罵她,妄顧她的自尊心,為的就是我心裡一直有這一個結:我介意,我沒忘記,我不能原諒她。
這是多麼荒謬又多虛偽的事啊!我自己也有過去,也有錯過,可我竟不能饒恕妻子!竟還自以為是大好人哩!上帝光照了我,此刻我看到自己是怎麼虛偽可惡。想不到我竟是這樣的卑鄙小人!婚後妻子對我千依百順,是典型的賢妻良母,可是我還心不知足,以為是理所當然,反專挑她渣子!我怎麼看不到自己有錯呢?我怎麼會這樣呢?我對不起妻子,我要向她認錯,向上帝認罪。
感謝上帝答應赦免我的罪,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9)果然,認罪後,我心裡充滿平安。自此我很喜歡看聖經,很樂意上教堂,甚至大發熱心,天天想要聚會,見人就講耶穌,雖然引起一些朋友誤會,以為我是宗教狂熱分子,但我不管,仍樂意到處告訴人福音有多好。
上帝恩待了我一家,當我向家人坦誠認錯後,他們原諒了我。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八日,我受洗歸入主耶穌基督的名下。四個月後,兩個兒子也受洗。六個月後,妻也受洗。一年四個月後,我七十九歲的母親受洗,至此全家歸信基督。
現在,我們一家熱心服侍上帝,常在家中舉行聚會,一家生活樂也融融,這全是上帝的厚恩。
(原載於《中信》月刊td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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