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甚麽反对婚姻以外的性行为
金时/张宇理
金时
我不是基督徒,上星期随朋友上教堂坐坐,居然听到牧师公然指责婚前性行为是罪,令我十分反感。基督徒常说神爱世人,牧师更应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热心传教,容纳异己,决不应硬给人扣上犯罪帽子。现在政府法津上也不管人房内的事。两个人只要心甘情愿,私底下做甚麽也是他们的事,与人无干,只要他们自己快活便行。性之於人,如呼吸吃喝,是最天然不过的事,人天生就有此需要,不应压制。就是政府要禁制,也禁制不了,娼妓就是最古老的行业。基督教要人节欲,极不人道。现在离婚丶同居的人日多,婚外情难以统计,结婚已失却从前的意义。拿结婚来做一个界限,禁止婚前性行为,未免过时落伍。我们买鞋,也要试穿,做工也有试用期。婚姻怎能不事先试试,看两人能否协调,省得日後吵闹离婚,麻烦就更大。
张宇理
金时君的理论,耳熟能详,是性放纵(或性开放)人士的标准论据。
可是,我们看看实践之下,这理论结出了甚麽果实:性杂交丶性病(尤其是爱滋病)丶破碎家庭丶乱伦丶男女间失去了此生不渝的情操丶孩子失去父母共同的爱护及照顾,亲母谋杀胎儿被视为平常,人人以一己快乐为人生首要大事,为此不惜伤害别人。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七16)这个理论,到底是金石良言,是经得起实践的真理,还是杀人不见血的谬论?我们一看它的果实,便可以看出它的真面目来。
我们可幸,生在这一个世代,已经看到人们实践这理论所得的成果。谜底已经揭破,美丽的谎言被拆穿,我们已不可能再被蒙骗。
但我们又何其不幸,活在这个时代,恶果丰收,处处熟落,殃及无辜──我们可能因输血丶因针头而染上爱滋病;待婚者不再容易找到一个贞洁丶信守誓言丶承担责任的终身伴侣;年轻一代许多出自破碎家庭,幼小心灵早被伤透。而人的愚眛,竟又如爱因斯坦所说,没有止境!因此,到了今时今日,本应醒悟之时,仍有许多人高唱性开放的论调。到底,历史和实验的成果,并不能使人自动增添智慧!
金时君说得不错,基督教信仰反对性开放,包括婚前性行为丶婚外情丶同居丶杂交丶一夕风流丶乱伦等等。
一丶性行为是最易传染疾病的渠道
致死的爱滋病丶引发肝癌的乙型肝炎病毒,都会经由性交传染。性开放人士以为避孕套是救主,宣传安全性交,以为「保险套」可确保「安全」。可是根据统计,因避孕套破而受孕的,每年是百分之十六;在男同性恋者中,保险套的破率是百分之廿六。而避孕与防止感染基本上绝然不同,爱滋病毒只有精子的廿五分之一宽;研究人员发现,医生用的手套(料子同避孕套)可以容五微米的东西自由通过,而爱滋病毒只是零点一微米(注1);都市未婚成年人三分之一以上染患疱疹(注2);在某些群体中,患疱疹的高逹百分之六十(注3)。
宣传预防爱滋病的广告说:不要共用一枝牙刷,不要用旧的针头。医生用的手术仪器,每次都须高温消毒。为免病人染上爱滋病毒,控告医生,纽约有些牙医已特别为经常来就诊的病人各预备一套专用的仪器。可是人体本身呢?就不能用高温消毒了。设若甲是一个性开放实践者,他因性需要,同居丶试婚丶寻欢等等,与五个人上过牀,甲的身体,就有可能感染了该五个人的病毒。而那五个人,若也是随便与人性交的开放人士,他们各人又分别与五个人性交过,甲就可能感染这三十个人身上的细菌。假若这廿五个人(见图),亦曾各自与五个人性交,廿五乘五加五,等於一百三十,这一百三十个人体内的病毒,都可能藉性交传染给甲。在整个过程中,他们经由性交交流病毒,每一个人都有如共用的「牙刷」丶「针头」丶「牙签」,却是从不「高温消毒」的。甲有可能感染上述一百三十个人身上的病毒,乙只要与甲一人性交,一百卅一个人的病毒,就有可能传染到乙的身上。
固然,上帝造人时,赐给人免疫系统。人有白血球丶抗体,可以抵抗细菌病毒。这是人不同牙刷丶针头的地方。但是,人也是带菌者。一个没患肺病的人,身上仍可能带着肺结核菌;一个没肝炎病的人,身上仍可带着肝炎病毒。
共用一个性伴是极不卫生的事。人的愚昧使人以为,「我」一个人「用」一百丶一千个性伴,很是快乐;却没有想到,「我」也因此成了一百丶一千个人公用的性伴,他们的病毒都可能传染到「我」的身上。更又何况,这一百丶一千个人,都可能与另外许多人性交过,把更多丶无数的人的病毒,都传给了「我」,「我」身上带着的病毒,比十个丶二十个人共用的牙刷更多。
圣经谈及性交,说:「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二24)「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麽?」「人所犯的,无论甚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书六16, 18)用近代科学眼光来看,这话既合科学,又合卫生。
第一丶性交确是使人联合,「成为一体」。二人内分泌交流之时,也同时交流病毒。使用公共性伴,即自己是公共性伴,便是和众人「联合」,「成为一体」。於是他们有爱滋病毒,你也可能有爱滋病毒。美国篮球巨星魔术强森就是一例。他以为他未婚时可尽情享受王老五生活,和数不清的女子性交。可是,他感染了爱滋病毒,才卅三岁,便被迫退休等死。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初,他被一女人控告,指他把爱滋病毒传给她。强森透过律师说:他不知是他传染她还是她传染他。这就是联合之意。
第二丶上帝对人的指示是「二人成为一体」,换言之,一个女人只能成为一个男人的「专用」性伴;一个男人亦然,只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专用」性伴,两个人都须为对方守身如玉,不要使配偶与人共用一个性伴,也不要使自己成为别人共用的性伴,如此才合卫生。这是纯粹从卫生的角度来讲,不从道德及信仰方面来讲。
二丶性开放的理论似是而非
性开放者说:同居和结婚没有分别,一纸婚书守不住两个人的心,同居也可以厮守终身;婚前性行为也可出自真心相爱,并且他们也能负起责任。
说得倒是漂亮。但是,未经实验证明的理论,只能算是假设。假设是不是真的呢?就必须经过实验证明。我们试拿性开放的美国为例──美国的学童五分之一在十三岁前失贞;逾半数学童性活跃,青少年每年有一百万人怀孕,三百万人感染性病。全国每年有一千二百万人感染性病;每日平均杀死四千三百个胎儿;孩童六成孕育於单亲家庭。由於单亲家庭增加,都市儿童至少四分之一生长在贫穷线下(注4),被捕的青少年罪犯占四成六(注5);全国死於爱滋病的人已过十二万人。
这是实践的结果。证明假设与事实不符。若不理会实验,坚持以假设为真理,那就是谎言!睁着眼骗人。
性开放者还有荒谬的逻辑推理障眼法,令许多人迷惑。例如:
1. 性如呼吸吃喝,是人类先天性需要,不应压制,因此可以纵欲。
首先,性不如呼吸吃喝,不呼吸,六分钟便会窒息死亡,不喝水七至十天会渴死,不吃一个多月才会饿死。但是,禁欲的修士丶一生忠於终身配偶的人,我们却未闻他们死於禁欲或忠贞。
第二丶有性需要并不须用纵欲解决。纵欲是极不衞生之事,有如教人「病急乱投医」,蚕虫师爷,害人不浅。圣经提出的答案是:「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哥林多前书七9)「要避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2至5)
第三丶节制表示你意志坚定,未沦为性欲的奴隶,任它驱使,也表示你抵受得住诱惑。糖尿病的人,甜食当前,也要为自己的健康节制,胖子须节食;胆固醇过高者丶心脏病患者,都要节制油腻食品;小孩子要节制玩耍,用功读书;暴躁的人应节制脾气,不能用「天性如此」随便駡人打人。性需要并不能归结出「纵欲有理」的说法。
2. 只要两人心甘情愿,关上房门做甚麽事,也只是他们的私人人权,与人无干,不会影响别人。
不对,关上房门自杀丶杀人(两相情愿的安乐死)丶吸毒丶聚赌丶卖春,政府还是要干涉的。这些私底下做的事,人们仍公认会败坏社会风气。
3. 嫖娼丶同性恋乃古今中外都禁不了的事,应予合法化。
事实上政府有甚麽禁得了的?杀人吗?打架吗?偷窃吗?抢劫吗?强奸吗?吸毒吗?因为禁不了而予以合法化的推理是不能成立的。
4. 只要快乐便可以做。
在生理上,有些毒品能刺激人体,使人体产生一种兴奋快乐丶飘飘若仙的感觉,但长远来说,却种下祸根。人为一时之快,伤害自己的配偶子女,这是自私,再加上伤害自己,这是愚蠢。魔术强森为他的新婚太太──他中学时代的爱人,带来了莫名的痛苦。
5. 买鞋也要试穿,婚前应先试试同居。
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可以试的。买汽车有一架是专供人试的,但卖给你那一架却是全新的,你未试过的;买屋若要求试住半载一年,别人也会笑你荒唐。而最重要的是,人不是货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爱与信任,甚至於为对方牺牲,不求自己的益处(参以弗所书五22至23;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这是上帝给人的锦囊妙计,使人与人之间关系愉快和谐。可惜人因不信,又不明白,反其道而行之,猜疑上帝要约制他,决意纵欲寻欢,结果寻得浑身病毒丶家庭破碎丶自己和周围的人身心备受伤害丶社会道德沦亡。人啊,人啊,你到底要到几时才醒?!
注1:In Defense of a Little Virginity, Focus on the Family, 1992.
注2:《世界日报》,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
注3:同(1)。
注4:同(2),八月十三日。
注5:同(2),八月三十日。
(原载於《中信》月刊tf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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