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23年8月19日

精意為要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

在懲罰便雅憫人包庇罪犯的戰事之前,以色列人曾起了兩次誓:先是起誓不將自己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參士21:1);繼而是立誓治死凡不上米斯巴聚集的以色列人(參士21:5)。其實這兩個誓言都是不必要的,也都是出於人意的妄舉。當然,以色列人向便雅憫人討罪是應該的,也是摩西律法的要求,要從民中除罪。但是他們錯在:沒有必要以誓言去表達決心;不明白除掉罪的總意是為了挽回。因為以色列人的愚妄,所施的懲治變成了大屠殺。

起誓卻不執行誓言,固然是摩西律法所不容許的(參利19:12;民30:2),但解經家克毅俄(Carl F. Keil)和德利治克(Franz Delitzsch)說:「他們應當公開承認他們的愚妄,因而叫自己不用被這罪惡的妄誓所捆綁。如果他們鄭重地承認自己的錯誤,求神的饒恕,這才是公義的行為;也可因此給予便雅憫人娶妻的機會。那樣,他們就不用以暴行除掉基列•雅比人了。」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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