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6年9月8日

應該歌唱

現在全地得安息,享平靜;人皆發聲歡呼。(賽14:7)

基督教誠然是一個歌唱的宗教(上面「歡呼」一詞,英文NIV譯本譯為「歌唱」)。因為歌唱像禱告一樣,能叫人身、心、靈一致地把內心深處的景仰向造物主獻呈。在歌唱時,有些內心深處的感受並非言語所能表達的。無言的音樂就如眼淚一般—可以是歡樂,也可以是哀傷的淚水——把心中最深的信息向神表述。

我相信這正是聖經(特別是舊約)充滿了眾多詩篇的原因:在誦讀之餘,更要由個人或會眾唱和。這些詩歌是「活潑靈命的要素」。因為有時我們禱告、反思,甚至靜默的時刻,都可能只停留在知性的層面,但神造我們是一個有靈的個體(參帖前5:23),需要「全人」投入地敬拜祂、親近祂,才感到滿足。

在一些心靈乾旱的時刻,不妨把經文或靈修小品先擱下,拿起詩歌來輕唱。你會發覺音符能叫你的心土軟化,更容易進入禱告和研讀神話語的心境中。

~陳明斌(作者是本會前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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