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3年10月28日

罪的苦果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

人的可憐和失敗往往不是無知,乃是自「以為」是、自「以為」聰明;結果反成為愚拙。

王上十六章23至33節記載以色列王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神的怒氣。在彌迦書六章16節,先知彌迦責備以色列人犯罪時,也借此提到暗利的惡行。

誰知亞哈作王時卻不以父親暗利所犯的罪為禁戒,反比父親更甚,然而他還「以為」輕。最壞的是娶了惡婦耶洗別為妻,不但隨她事奉敬拜巴力,還殺害不少神的先知。

他的所行惹神怒氣當然比他父親更甚了。神藉先知以利亞宣告他的結局和罪狀時說,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最後若不是他還能向神「自卑」,死時恐怕和耶洗別一樣悲慘(參王上廿一24至29,王下九30至35)。

神的愛雖然無限無量,但祂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犯罪的必吃罪的苦果。

~雨云(作者是香港一位退休教師,也是師母)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31028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3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