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3年8月1日

拒絕光的世代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

聖經講及罪就是無視於神的法則,喜歡做就去做;這也是廿一世紀的文化,也是後現代文化。今天我們若說某些人的作法不道德,人們會嗤之以鼻,說有道德標準才可以說道德與否。現在根本沒有道德標準,怎能說我是不道德呢?現今人們慣於憑自己的喜好、直覺去做任何自己喜歡的事情。我們何等需要為這世代禱告。

我們不能改變自己的罪性,靠自己勝過罪,正如耶利米先知說:「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即或得救後,也無法改變自己行惡的罪性。

但今天人們不光是不能改變自己,也不喜歡改變自己!就如主耶穌說:「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今日,人類最嚴重的問題是根本不愛光,愛罪,要享受罪中之樂。無怪乎很多人的生命越來越走進死胡同,毫無盼望。

~張慕皚(作者曾任香港建道神學院院長,本文摘自他的《從耶穌基督的比喻看豐盛生命之旅》第二冊,蒙明道社允許使用,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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