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2年7月28日

選擇性的順服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撒上十五22至23)

聖經從舊約到新約,都強調信徒要順服神,到底怎樣才叫順服?部分的順服算得上順服嗎?又是否可以「選擇性」的順服呢?

掃羅雖然最初是神所揀選、膏立的王,但撒母耳記上十五章記載,當神吩咐他滅盡敵人──亞瑪力人及其一切財物時,掃羅卻「選擇性的順服」,這在神眼中實在是違命之舉,因為他只滅絕不好的,就是他們不想要的;卻隨己意保留了上好的,也就是他們想要的。

掃羅這次的行動令神後悔立他為王,雖然撒母耳終夜哀求耶和華,也未能挽回他被廢的下場。原來在神眼中,部分的、選擇性的順服就是違命(參11節),是自義的行為;以己意來挑戰神,是內心棄絕神的外在表達(參23節)。

因此,當我們固執己見,任意而行,或只選擇性的做些表面功夫時,我們得小心,也要細心反省;因為,不順服所呈現的不只是一個舉動,可能是內心棄絕神的寫照。

~張吉莉(作者是美國一位女傳道)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20728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2年7-8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