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1年10月25日

忽略神的命令

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6至7)

參孫的父母原本沒有孩子,神為拯救祂的子民,賜下參孫,條件就是這孩子一生要做拿細耳人。如果參孫謹守神的誡命,執行神的使命,敵人無法害他;但他一次再次違背神的誡命。首先為了逞強,徒手殺死一頭獅子,然後又拿死獅子身上的蜂蜜吃,犯了拿細耳人的規誡:不可吃不潔淨之物,也不可挨近死屍(參民六6)。他與第一個非利士女人結婚時,大擺筵席,希伯來文直譯為酗酒的派對。拿細耳人一生清酒濃酒都不能沾(參民六3),他竟然擺這狂歡酗酒派對來顯示自己豪邁不羈。

參孫從出生就知道自己有特殊的恩賜,只是他不在意神給他特殊的恩賜是有特殊的要求,他以為恩賜可隨意濫用,從小剛愎自用,目中無人。最終因非利士女子的誘惑,而透露了不可剃頭,頭髮是力之源的秘密。事奉神的人,當他不以神的事為念,就會目中無神,心中無人,只有自己,至終引發出連串悲劇。

~楊牧谷(已故牧師,曾任更新資源執行顧問,遺作逾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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