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0年8月17日

賜福與咒詛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伯一1至6)

烏斯位於以東境內,經文描述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他有七子三女,七千頭羊,三千頭駱駝,還有五百對牛和五百頭母驢(2至3)。這些數字加起來都與「十」有關,象徵「完全」;表明他的生命完全,沒有缺欠。

約伯追求崇高的品格,不單自己行事為人遠離惡事,也會為別人代禱。約伯在兒子筵宴過後,吩咐他們自潔,又為他們獻祭代求,因他恐怕他們犯罪,心中棄掉神(參4至5)。

「棄掉」原文通常譯作「賜福」(神對人)或「稱頌」(人對神);但也可作委婉語,解為「咒詛」。究竟賜福與咒詛有甚麼關係?我們稱頌神是否只為了得到賜福?倘若得不到或失去神的賜福,我們會否咒詛神?或認為神咒詛我們?我們的人生若遇上風暴,會如何反應?會否咒詛神,放棄信仰?我們若存心不良,動機不正,對神的稱頌也可以是一種咒詛。

~鄺炳釗 (作者是建道神學院的駐院學者。摘錄其「明道聖經專題講座」錄音:從約伯記看智慧人生。蒙明道社允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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