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10月6日

安息日的意義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8)

神所頒布的十誡,頭三誡是我們該如何對神,後六誡是如何對人,中間的第四誡說到祂的子民要守安息日。注意這裡不是說:「當勞碌工作六天,這樣你在第七日就可以休息了。」重點不在我們要工作六天,重點乃在我們要把七天裡的一天分別為聖,在主裡面安息。相信是神創造天地萬物,祂不單有能力,更因為祂對我們的慈愛,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神要我們以祂為神,其中一個具體的表達,就是我們用「安息」來表示對祂絕對的信靠。

當我們按神的吩咐,定期把日子分別為聖,放下平日的工作事務、一切勞苦愁煩,單單去敬拜祂、思念祂,真正在祂裡面休息靜止(be still),你會發現你其餘的六天會更得力,工作更有果效。

~邱佩鳳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091006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9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