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8年9月10日

控制情緒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箴十九11)
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19至20)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6至27)

怒氣屬於人的本能。造人的神也有發怒的時候,這絲毫不折損祂的形象;反襯托出祂慈愛中的公義。所以,怒氣不是 絕對不能發,貴在為何發,怎麼發。如果為神的義而發,如摩西對拜金牛犢的人發烈怒,雖然摔破有神手諭的兩塊法版,神也沒有追究他。保羅說過:「我為你們起 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林後十一2)所以,基督徒發怒也有不是違背神的旨意;但是要注意,不要輕易地發、不要快速地怒、不要氣而犯罪、不要含怒過 久。怒氣不當,會給魔鬼留地步。因此,我們要將自己委身於神,敬虔、謙卑,愛心、寬容、交託。遇事放下自我,向神求問。不遠離神,避免像掃羅那樣被神放 棄,而使情緒變得煩躁反常;不與世俗為友,避免因為驕傲、嫉妒而引起紛爭。總之,要依靠聖靈,管理自己的情緒。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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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8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