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23年6月14日
不可殺人
不可殺人。(出20:13)
神藉著摩西頒佈十誡,第六條誡命吩咐不可殺人,意思是不可謀殺,不可奪取別人的性命,因為生命的主權在神手中。「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
不可殺人,也是指我們要竭盡全力,依法來保守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我們要依法保守人的生命,這個「法」不是指世上的法律,而是指倚靠神的律法,倚靠聖經真理,來竭力保守人的生命。我們不僅不可自殺,不可殺人,也不可做傷害自己或他人身體的事情;這包含了我們不應該抽煙或者酗酒,做任何傷害身體的事情,也包含了我們不可做任何傷害靈魂的事情。我們要盡全力保守人生命的安全。
這樣說來,我們必須靠主恩典,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心意更新而變化,這樣的生命才是有意義的。我們要在主的手中,被主使用,成為多人的祝福,不是大材小用,也不是小材大用,乃是廢物利用——求主使用我們這原本殘缺無用、如今蒙主拯救的生命為主而活,榮耀主名!
~呂沛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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