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9年10月25日

作保的代價

我兒,你若為朋友作保,替外人擊掌,你就被口中的話語纏住,被嘴裡的言語捉住。我兒,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當這樣行才可救自己:你要自卑,去懇求你的朋友。(箴6:1-3)

基督徒應該不應該為他人作保?唐寒山《拾得》詩之十二:「為他作保見,替他說道理。」出於愛心,我們會為家人,甚至是外人如好友、教會的肢體等作保。

但有些時候,因為沒有認清需要我們作保的人的背景,結果付上沉重的代價。認識清楚為他作保的人的背景十分重要,即使是親戚或家人,在申請貸款、貸學金等事項時,盲目地為他人作保,會為自己帶來無盡的煩惱,有時不但損失金錢,還可能要負上法律的責任。

箴言這處經文提醒我們作保時,要檢討自己是否夠謹慎,會否太自信。有時我們自以為有能力替人作保,其實不然。倘若我們所做的決定過於輕率,便要求神赦免和引導。倘若真的缺乏信心或能力為他人作保,也可以坦誠地告訴對方,懇求朋友或親戚諒解,請他們另找作保的人。

~吳榮順(作者是大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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