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9年6月17日

再陷奴役之路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5:6-7)

人唯一的、最大的、各種的虧欠,就是對第一誡的違背。馬丁路德認為十誡的第一誡是所有誡命的基礎,也就是說,人犯任何罪都是違背了第一誡。

人犯任何罪,究其根本原因,都是因為沒有把神當神。人的本性就是試圖離棄獨一的真神,跟從「別的神」;不要獨一真神為立法者,要以「別的神」取代之;不要獨一真神建立的原則和秩序,而要「別的神」提供的「新規則」。

比如順服的原則,有的女士提出,說聖經要求妻子順服丈夫是不合理的,早期沒有受過良好教育、沒有經濟能力的妻子才應該順服丈夫,現在應該誰聰明就順服誰,誰掙錢多就順服誰。然而,這正是忽略了神創造的秩序,試圖在神的真理之外建立「新規則」。

人拒絕神的準則,表面看來似乎是可以自己作主,背後卻是中了撒但的詭計。人獨立於神,以為可以自由了,其實不過是回到魔鬼的權勢之下,成為被捆綁的罪奴,何等可惜!

~馮海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190617
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9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