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7年12月12日
審判的主
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太25:31-32)
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審判萬民,要把義人和惡人分別出來。而判別他們是善是惡的標準在於有否行善。主又把善行的定義勾劃出來:
1.那是容易做的事。給人吃、喝、穿、住和看望(參35-36節)就是善。這些都是物質上的事,是不難做得到的。
2.那是為小人物做的事。一個小弟兄其實就是活在我們身邊的人,一個平凡的人。這些人在我們一生中不知遇見多少個,人要行善,是隨時都可以,處處都有機會。
3.那是不存心計而做的事。義人和惡人都說:「主啊,我甚麼時候見祢……?」(37、44節)原來義人做了善事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沒有存著心計去做善事,乃是從心而發、自自然然地去關心有需要的人,決不是做給人看的。
不過,這些雖然是很容易的事,但許多人還是做不到或沒有去做!故此,我們不要忘記,聽了道而又願意順服和實踐,才是得蒙主喜悅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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