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7年8月25日
離開父母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兒女是神賜的產業,由父母代為管理。父母無權也無法將兒女長期放在翅膀的庇護下。有一天,他們都要離開父母。孩子在我們身邊會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讀書前天天在一起;第二階段讀書到高中畢業,部分時間在一起;第三階段大學或大學畢業後偶爾在一起。但一生中,絕大多數時候是與自己的配偶在一起。
神給父母的教養使命,就是要為他們有一天遠離自己而作準備。神造人有肉身和靈性兩部分,所以該作的準備,包括幫助他們將來有能力供養肉身,更包括教養他們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試想想,若兒女將來有錢、有權、有名,卻沒有永生,沒有平安喜樂的心態,我們於心何忍?我們都不希望兒女住在大房子裡夫妻爭吵甚至離異,更不希望他們天天有佳餚美酒卻愁煩憂鬱。
因此,他們在家的日子,要教養他們行主的道,當他們離開我們後,也要把他們交給神,不斷地為他們禱告,因為神是他們最好的安慰和保護。
~羅妮麗(作者是師母,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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