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7年6月2日

常存的福氣

並且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創5:2)

人雖然犯了罪,但神並沒有收回祂給世人的福氣。在這章3至10節經常出現「活」、「生」、「死」這些字眼。顯明神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賜福。

1.能活。人能活是神賜的福氣,不是必然的。有許多事會使人突然死亡,如夭折、戰爭、天災、疾病固然會令人死,但有人坐在餐室正安舒地享用美食,一輛汽車失控撞進來,把他撞死了;更有人在家中睡覺時,遇到天災、橫禍。我們能「活著」不是必然,長壽也不是必然。

2.能生養。生養雖是最正常不過的事,卻也不是必然的。多少人想盡辦法還是不能生育。因此,我們若有兒女,要為他們感謝神,而兒孫若有男有女,就更是齊全。正因為是這樣,我們有時就看為是理所當然的,其實全是神莫大的恩典,我們要為這一切讚美祂呢!

~劉銳光(作者是前香港海外神學院院長,本文摘自http://www.pastorlau.org,承蒙作者允許使用,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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