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3年3月18日
神的掌控
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廿九10)
在「神容許的旨意」中,神的主權何在?如何在「神仍然掌權」與「人必須負責」之間取得平衡呢?這問題可從神旨意的第三個層面去解決,就是「神終極要成就的旨意」(sovereign will of God)。意思是人雖然有自由權去選擇他喜歡做的事,但神仍掌握最終的管理權。雖然神的計劃有時可能因為人的悖逆(例如猶大賣主、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等)而有所耽延,但在祂主權的安排下,最終會按著祂的時間成全,是神要它成全的結果。
在此我們必須承認,人被局限在時間與空間的範疇裡,不能完全明白神旨意的奧妙。神是超越時間的神,祂知道過去,也知道將來,整個時間的進程如同一張地圖在祂眼前展示,祂能讓人的自由意志做出選擇,但又「預定」成就事情最終的結局。若是從這三個層面來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不需要將苦、罪等問題的責任推到神身上。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也不會控告神,認為神應當在我們受試探而失敗的事上負責任。其實,在試探中失敗,罪責當由我們完全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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