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2年2月11日

放下石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

每次讀到這裡,我都在想:主在寫甚麼,我們不能得知,但是直起腰來所說的話卻很明白。一、這個女人是有罪的;二、按照律法可以用石頭打她;三、沒有罪的人可以拿石頭打她。

這裡主談到定罪的資格,誰可以定罪?唯有定律法的神夠資格。可是我們常做自己沒資格做的事情,也許並沒有把石頭扔出去,可我們撿起來了嗎?我們在心中、在意願中扔出去了嗎?我也想到我們記憶的選擇性,在墮落的人性中,我們容易記得別人的過失,而不容易記得別人的好處。許多時候,也許十個好處因為一個過失,我們就將人疏離了,我們就在心中撿起了石頭。

神對我們的愛是超越我們的品格,超越我們的可愛度,因神以祂的性情來愛我們。我知道自己難以神的愛來愛人,可是當我看見罪人並想撿起石頭的時候,如果我記起自己其實也是一樣,記起神對我的赦免和勉勵的時候,我一定不那麼急於懲罰別人,不急於那麼快地表達「公義」。父神,因袮深刻的憐憫和對我測不透的愛,我俯伏在袮腳前。

~李文屏(美國一位姊妹,熱愛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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