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1年11月29日
能力的彰顯
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約九25)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三7)
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提後一8)
傳福音與生活見證猶如鐵路的兩條鐵軌,前者是將神的救恩大愛傳給未信主的人;後者是把神的生命藉著信主的人活出來。
然而,很多人以為作見證是少數有特殊經歷的人才有資格做的事,如車禍沒有受傷、末期癌症奇蹟地痊癒、做生意有非凡的業績等等。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就有不少事情可為主作見證。
可不是嗎?信主前閒懶度日,荒廢光陰,暴飲暴食,弄虛作假,貪圖虛名,自私自利,一毛不拔,爭強好勝,脾氣驚人;信主後生命改變為愛惜光陰,敬虔度日,飲食均衡,諸事節制,重誠守信,淡薄名利,急公好義,愛人如己,謙卑禮讓,愛心待人。明顯是神的大能,使人的生命不再一樣,能結出聖靈的果子,這些見證絕不比病得醫治、逃過大難等遜色。
事實上,人的生命能與主相連,結出不一樣的果子,正是最好的見證。
~邱建勤(作者是熱愛文字事工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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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1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