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1年7月13日
父母的角色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弗六4)
「不要惹兒女的氣」就是表示兒女們有獨立的人格,作父母的需要尊重。聖經告訴我們兒女也本有上帝的形像,我們不可隨意傷害一個有上帝形像的人的自尊心。
保羅時代的羅馬制度,作父親的對兒女有絕對的權力,他們可以用鐵鍊將兒女鎖起來,拉到田間作工;也可以將兒女當奴隸賣掉,甚至可以對兒女用刑至死。嬰孩生下來先得放在父親腳前,若是父親將嬰孩舉起,表示承認並願意撫養;若轉臉不顧而去,嬰孩就得成為棄嬰。殘障的孩子沒有生存的權利,殺嬰與殺牲畜一樣。明白這樣的背景,再看這一節經文,就不得不承認神話語的寶貝。
一知名畫家被問到是如何成為畫家的,他說,小時曾被託照顧妹妹,媽媽回家時發現家裡亂七八糟,瓶瓶罐罐都染了色。母親問起,他說是在畫妹妹。這位母親不但沒有生氣,反抱起他說:「哇,你畫得很好!又畫得這麼多,真是了不起!」如此一來,就將他的天賦發掘出來。
兒女是上帝交託給我們的產業,我們有責任加以照顧、培育,不能作一個暴君。求主幫助天下每一位作父母的,當孩子犯錯時我們懂得用耶穌的眼光來看,來處理。
~姜武城(作者為本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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