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10月8日
接受神的默示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路十一1)
福音書中有兩次是記載主教門徒怎樣禱告,一般稱為「主禱文」。奇怪的是路加的記載比馬太的為短,而字句上也有出入。
有些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人說,這是因為福音書的作者彼此抄襲所致。但是,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十一章的背景很不一樣。難道主不能在不同的場合中教人禱告嗎?何況兩處的長短和字句的不同,豈不更指出「主禱文」並非是要我們搬字過紙的朗誦出來,乃是叫我們明白禱告的真諦。
其實,每當兩處的經文似乎有衝突之處時,我們首先該有的意念,並非去試圖找出作者彼此抄襲的錯誤;而是接受以「聖經是神所默示」這基礎。並在這基礎上,進一步小心地分辨真理,這樣才能「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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