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5月28日

愛不願愛的人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至40)

相信大家都會同意,世上大多數人都是頗為自我中心的。就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3節所指出的:人「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人喜歡做甚麼就去做,不管那是對或錯;相反地,不喜歡做的,就是應該做的,甚至必須做的,都不去做。主耶穌卻清楚地命令跟從祂的人要愛人如己。這是基督徒應該做、必須做的事情。相信不少信徒都會選擇性地去愛一些人,愛一些自己愛的人;至於對其他不相識、不相熟,或不喜歡的人,便不易產生愛了。

聖經告訴我們,若有人在基督,他就是新造的人。新造的人是屬主耶穌的;再不是屬於我自己的了。因此,基督徒再也不能隨著自己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了;而是要遵從主的吩咐去行。弟兄姊妹,愛人如己是大誡命之一,無論你願意與否、無論你是否喜歡對方,也要遵從。這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求主幫助,讓我們一起學習這功課,成為一個討神喜悅,愛神、愛人的基督徒。

~林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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