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5月15日
不以福音為恥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
有一個青年人,決志信主那天對妻子說:「我已決定接受耶穌做救主了,今天晚上有客人來,我想在晚餐後做一個家庭禮拜。」他的妻子說:「客人中有些人不相信神,有些年紀又比你大,或者會譏笑你,不如在廚房中和佣人做禮拜吧!」年青人卻說:「我現在第一次請耶穌到家裡來,應該請祂到上房,不應該請祂到廚房!」晚餐後,他果真與來賓一起做家庭禮拜,雖然受到客人的冷譏,但仍然放膽為耶穌做見證。神賜福這人,後來他被委以美國政壇中的重任。
初信主的人,往往會有一股「傻勁」,抓著每個機會傳福音;但隨著信主的年日增長,這股「傻勁」也會隨之而磨滅。在還沒有開口傳福音前,已找出一大堆理由說服自己不是傳福音的時候。我自己也是這樣的人,總是諸多藉口,逃避傳福音的責任,結果屢屢失去了很多良機。很多年前,我有一位叔叔中風了,我很想向他傳福音,但卻因為膽怯,往往話到嘴邊又吞下去。結果一天叔叔在家昏倒,就這樣離世。叔叔去世後,我一直都很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他傳福音。但願你不要像我那樣後悔,要把握機會帶領家人歸主!
~林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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