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5月2日
真實的事
凡是真實的……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
這一節提到我們當思念的八件事: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有德行的、可稱讚的。其中第一就是真實的事;但是我們往往做不到這一點。對過去的事,我們常有懊悔:要是沒買那個房子就好了,要是當時這樣做或沒這樣做就好了。即便信了主還在想,要是早點成為基督徒就好了,就會成為好一點的妻子或丈夫。對將來的事,我們也常有擔憂:如果發生這個事怎麼辦?如果女兒將來遇上一個壞丈夫怎麼辦?如果總是活在過去和將來式的虛構中,現在的平安和喜樂就談不上。所以,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三13),學會用信心的眼光看待過去和將來。過去的事實,是神所掌管的,不應該懊悔;明天也是神所掌管,要學會交託,不為明天憂慮。
當然不是說,我們不需要總結過去,不需要預備明天;但這些都要立足於今天的真實。而今天最大的真實就是神的旨意。只要每天活在神的旨意中,終會得著秘訣,「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腓四12)。這樣,「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9)。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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