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4月6日
最大的誡命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廿二37至38)
在我們內心深處,有許多東西在與神爭奪主權。就我自己而言,我對於婚姻、家庭的執著,強於對主的委身。許多時候,我可以捨棄自身的利益而順服主;但是,在孩子、丈夫與神中間,卻常常犧牲後者。有時候,即使在我們調動了極大的意志力量,順服了聖靈之後,「自我」馬上乘機跳出來,激發人的自義、驕傲和虛榮。我們真要發出像保羅那樣「我真是苦啊!」的慨歎——神如此愛我們;而我們卻不能專心愛祂。我們是基督的門徒;卻不能守住祂的第一條誡命。
但是,靠著我們的神,我們又同樣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靠自己永遠不能做到全身心地愛神,不能打敗自我;若我們能夠愛一點,也是祂的恩典。在神面前,我們不自義,也不灰心,因知道那培植我們的是神。祂既能救我們出死入生,就一定能救我們脫離各樣的權勢和捆綁,得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要做的就是永遠信靠祂、順服祂。
~海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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