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4月4日

新生命果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4)

血和肉代表著肉身生命。乍一聽,主在傳道時說的話血淋淋的。主在最後的晚餐上又擘餅遞杯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太廿六26至28)耶穌的話出自創造者和救贖者之口;所以,當我們讀經的時候,要透過肉眼所讀的文字,通過靈眼來體會本質;否則免不了像那些攻擊耶穌的猶太人一樣,污衊祂從天而來、超越時空的話語是僭妄的話。

當始祖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原有的生命樹果子失去了意義。不願人沉淪的神,預備了救贖的恩典,讓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成為有血有肉的新生命樹上的果。這個果子已不同以往,不再是有形有色的物質之果,而是無形無色的生命的糧、重生的果、永生的果。以悔改和感恩的信心去吃第一口就會得救;但是更要天天吃才會得勝,要對照神的旨意,以捨己順服的心來領受。我們每天買菜,預備一日三餐的洗、切、燒,吃後又要收拾,費了大量的時間和勞動來餵養肉身,而更不可忘記的是,我們靈糧靈果的日日需求。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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