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2月21日
偷竊窮人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
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申廿四14至15)
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偷盜多半是窮人從富人那兒偷取,為要得著他們所無的。因為窮人不滿現狀,才會去偷;富人只
想保持他們所擁有的,不會想去偷,就是偷,對象也絕不會是比他更窮的人吧!不過奇怪的是,聖經中大部份關乎偷盜的例證,往往都是富人偷取窮人,
窮人偷富人的反而不多呢!
富人從窮人處偷盜的例子有:如果你僱用別人,卻刻意剝削他,或沒有按他所當得的付給他工資,就算是從僱員那兒
偷盜了。另一方面,眼看著別人受苦而無動於衷,也是偷盜!舊約又規定,有田地的人,收割時不可割盡田地的四角,要留下一些給窮苦人去拾取。基督徒所信的
神,是一位公平、公義的主;敬拜祂的人絕不是單單星期天去做做禮拜,每月把點點金錢投入奉獻箱,便可以滿足祂!祂要求每一個跟隨祂的人踐信於行,不論是做
僱主或僱員,都能按祂公平、正義的標準來生活!
~慕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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