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9年1月24日
除非己莫為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十五3)
現代科技使音像或影像通訊無處不在;因此很多隱藏的話語和動作,隨時會被人偷拍、錄
下,成為公開的片段。一兩年前香港一個中年男士心中鬱鬱不樂,在公車上與其他乘客吵鬧的片段被人偷錄下來,放到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上,被稱為「巴
士阿叔」,成了全城皆知的事。又有名星的私生活被人偷拍下來,後來不慎被公開了,也使涉及的人深受困
擾。這些例子,都叫人想起中國人的俗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其實,就是沒有這些現代科技,聖經中也早就說過,神是一位無處不在的神,人的生活言行,都逃不過祂的目光,或
善或惡,神都鑑察。因此人若以為他暗地裡做的事「神不知、鬼不覺」,實在是大錯特錯。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
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十二2)因此,作為主的門徒,或是男女相處,或是在公職中的行事,必須光明磊落,遠離暗昧無益的事。
~林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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