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8年12月27日

為神辯護

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麼?為祂說詭詐的言語麼?你們要為神徇情麼?要 為祂爭論麼?祂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麼?……你 們若暗中徇情,祂必要責備你們。(伯十三7至10)

神啊,我們為لم辯護,難道لم不欣賞嗎?有時,神不欣賞。就像約伯的三個朋友,為神說了多少好話?神卻說: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卅八2)看來如果我們對某些真理不明白,還是少開口為妙。

有時,基於對神的一片忠誠,我們見人質疑神,便義不容辭替神辯護。但是如果我們自己對神也不認識,只有一片愚 忠,再多講話,就變成為神說「不義的話」和「詭詐的言語」,神不但不欣賞,還要責備我們。不錯,神吩咐我們要愛祂,忠於祂;但是原來祂不欣賞偏袒,因為偏 袒不是根據真理。愛卻是「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神是愛,是真理,祂看重真。這樣看來,要對神表忠貞,就非得努力追求認識神不可。但是,人怎能徹底了 解神呢?有時緘默是智慧的選擇。但願神賜我智慧知道甚麼時候開口,甚麼時候緘默!

~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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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8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