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7年9月16日
自由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
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至24)
一般人對自由的看法是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受其他人約束,更甚的是不須顧及他人的感受。這可以說是
個人主義的表達,也是撒但的詭計,使人以為「自己想怎樣就怎樣」就是自由了。不少為人父母的在孩子青少年期,都會聽到孩子要求獨立自主之聲,最常聽到的話
是「不要管我!」
世人的自由是自我中心,以自己的喜好為大前提;然而聖經教導我們,基督徒的自由是以愛為基礎、以愛為出發點。
神透過使徒保羅提醒我們,基督徒甚麼事都可以做,但在做之先,要考慮作這事是否有益處呢?(包括對人、對己),是否會造就人,還是會絆倒
人呢?是否能討神喜悅呢?
~陳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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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7年9-10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