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6年11月9日
照顧父母
人若不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前五8)
當我在西人教會事奉時,常要到老人院探望年長會友。他們不少是非常寂寞的。不但子女多在遠方,住得很近的,也很少來探望他們。今天這種現象在華人社區,包括基督徒的家庭,也普遍起來。
現代基督教婚姻輔導都按創世記二章24節那一句話:「因此,二人要離開父母」作為根據,勸說作子女的,一成家立室就不要與父母同住。當然,這勸說也有其好處,但這是否是經文的原意呢?
要曉得,創世記的時代是父系社會,也是務農和畜牧的社會。作兒子的要成家立室,就必要依賴父親分田地和牲畜才能有自立的機會。換句話說,一般的家庭是子靠父,非父靠子的。故此,聖經非常著重那為夫的要盡早自立,不要長期倚靠父家,才能真正建立自己的家庭。
但在今日,下一代在教育、經濟和事業上,往往遠勝上一代。做父母的在年老時是沒有養老金或足夠的產業、積蓄自養的;因此作子女的不能把照顧他們的責任全推在政府身上。聖經是非常看重我們對父母的照顧的。
~陳明斌
孫、教會和傳道人,需要你們的代禱。
~李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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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6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