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06年6月7日
連付小費不如?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 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我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三 8 至 9 )
神對我們十分慷慨,厚賜生活中一切的需用。祂 也讓我們能享有所得的十分之九,只要我們獻上十分之一。因此這十分之一並不屬於我們,而是屬於神的!然而,在富裕的北美教會, 1993 年有人向 625 個教會的會眾作出調查 ,發現多個傳統宗派的教會,平均每個家庭全年的奉獻額,僅在 750 至 1,670 美元之間!即或最高收入的家庭,全年奉獻也不過 16,700 美元?實在不大可能!
在北美,我們到餐館用餐,必定會付 10-15% 小費。雖然法律沒規定必須這樣做;但不付小費,很多人都會自覺剝削了侍者。然而,希奇的是,我們搶奪了神,卻往往絲毫沒有感覺!
~徐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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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06年5-6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