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2年7月28日

选择性的顺服

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 (撒上十五22至23)

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强调信徒要顺服神,到底怎样才叫顺服?部分的顺服算得上顺服吗?又是否可以“选择性”的顺服呢?

扫罗虽然最初是神所拣选、膏立的王,但撒母耳记上十五​​章记载,当神吩咐他灭尽敌人──亚玛力人及其一切财物时,扫罗却“选择性的顺服”,这在神眼中实在是违命之举,因为他只灭绝不好的,就是他们不想要的;却随己意保留了上好的,也就是他们想要的。

扫罗这次的行动令神后悔立他为王,虽然撒母耳终夜哀求耶和华,也未能挽回他被废的下场。原来在神眼中,部分的、选择性的顺服就是违命(参11节),是自义的行为;以己意来挑战神,是内心弃绝神的外在表达(参23节)。

因此,当我们固执己见,任意而行,或只选择性的做些表面功夫时,我们得小心,也要细心反省;因为,不顺服所呈现的不只是一个举动,可能是内心弃绝神的写照。

~张吉莉(作者是美国一位女传道)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20728
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12年7-8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