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9年4月9日
无“天”则无法
耶和华从天上观看;祂看见一切的世人。(诗33:13)
有个成语叫“无法无天”。“法”即法纪,“天”则指天理,指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天”在《说文解字》中,解作“至高无上”。人之所以目无法纪,敢于为非作歹、胡作妄为,根本原因在于目中无“天”;是既不晓得也不太在乎。
然而,圣经告诉我们另一个真相,就是“耶和华从天上观看;祂看见一切的世人。”(诗33:13)“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并且“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
法律有指引、评价、预测、惩罚、教育等作用,然而人若仅仅因为害怕惩罚,或为自己的好处而守法的话,有时仍难免抱侥幸心理而滥用规则,或按自己的利益而歪曲规则;唯有真正认识神的公义、圣洁,心悦诚服地尊荣及顺从独一、全智的神,才会从心里定志,因敬畏神而循规蹈矩。
~筱芬(作者是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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