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9年2月1日

四种要对付的罪

若有人……误犯……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利4:2、5:1-4)

到底犯了什么罪,人需要献赎罪祭?

1. 误犯的罪:所谓误犯表示不知情,不是故意犯。一般人看来这不算为罪,但在圣洁的神来说,这仍然是罪,必须要献祭赎罪。圣经只提误犯,没有提明知故犯的罪,似乎是告诉我们,神不容许人故意犯罪,然后又献祭求赦罪,利用赎罪祭作为“挡箭牌”去犯罪。

2. 隐瞒的罪:把事情隐瞒是罪。因为这样一来,真相就弄不清楚。神是公义的,不容许人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3. 不洁的罪:这种不洁不是他们犯了很严重的罪行,而仅是摸了、染了不洁净的东西,也被看为罪!今天很多人看神是位好好先生,什么也不要紧,其实,神的要求非常高,我们千万不要会错意。

4. 不谨慎:这是无心之失。但神要人对自己所说的负责。我们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不要做一个说话随便,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

~刘锐光(作者是前香港海外神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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