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1年12月15日

身心灵结合的婚约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4至6)

法利赛人为了抓耶稣的把柄,特别以一些当时也不讨好的伦理问题来质问祂。他们问,何以摩西曾吩咐以色列人,若要跟妻子离婚,给她一纸休书便可以呢?耶稣便向他们解释,摩西容许当日的犹太人离婚,再娶或改嫁,不过是为了迁就人性本身的软弱,绝不是神的心意。

而且耶稣进一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出于妻子犯了奸淫,那休妻的人就是犯奸淫了;若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参太十九7至9)。因为若非其中一方犯奸淫或离世,二人原先的婚姻关系并不会因人的背约而解除,故此已经离婚的,也不可以再婚。

很多人会认为,耶稣这样的教导不近人情。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教导是高度尊重人性和人自身价值的──因为婚姻的关系是两个生命身丶心丶灵全然的结合,不能因人的背约而摧毁。

~光中(作者是加拿大的传道人)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111215
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11年11-12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