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09年10月8日

接受神的默示

耶稣在一个地方祷告;祷告完了,有个门徒对他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像约翰教导他的门徒。(路十一1)

福音书中有两次是记载主教门徒怎样祷告,一般称为“主祷文”。奇怪的是路加的记载比马太的为短,而字句上也有出入。

有些不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人说,这是因为福音书的作者彼此抄袭所致。但是,马太福音第六章和路加福音十一章的背景很不一样。难道主不能在不同的场合中教人祷告吗?何况两处的长短和字句的不同,岂不更指出“主祷文”并非是要我们搬字过纸的朗诵出来,乃是叫我们明白祷告的真谛。

其实,每当两处的经文似乎有冲突之处时,我们首先该有的意念,并非去试图找出作者彼此抄袭的错误;而是接受以“圣经是神所默示”这基础。并在这基础上,进一步小心地分辨真理,这样才能“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陈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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