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08年3月27日

奉主的名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甚麽,祂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 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甚麽,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十六23至24)

名字是一个人的称号或代表。当听到一个人的名字,便会想起他的音容,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留给我们的印象。君 王的名字,则可代表他的尊荣丶权柄和国家。因此神的名字,亦代表着祂那不可见的荣耀。基督的圣名,则代表祂过去的作为丶现在的地位,以及中保的工作。

奉别人的名字做事,是运用他的能力丶权威,作他全权的代表。在社会上,使用别人的名字,一定程度是基於某种血 缘丶契约或合作的关系,也往往涉及利益的相授丶主权的行使。除非一个人对另一方有充分的信任,否则决不会随便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名字。基督让我们自由使用祂 的名字,又承诺凡奉祂名字而求的,必定得着;表示主耶稣郑重地给予所有门徒普遍的丶无限的权利,无论在何时或何种情况下,都能自由使用祂的名字,或祈求, 或命令(对付那恶者),让祂的能力得彰显。

~徐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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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08年3-4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