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07年3月4日
燔祭丶灵祭丶活祭
…… 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六8至13)
在旧约会幕的事奉里,祭司最常献的是燔祭,因摩西吩咐祭司,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且每日都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为常献的燔祭(民廿八 3)。除了赎罪祭之外,燔祭也有赎罪的作用(参利一4),而且有全然奉献给神的含意(参利一9)。
今天我们蒙了耶稣基督的救赎,也作圣洁的祭司,更当藉着祂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参彼前二5)。每天,我们当到基督的恩座前,为祂那永远有功效的赎罪之工献上感恩和敬拜。并且再一次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基督的舍命大爱再次燃点我们的心,激励我们每天都重新甘愿不为自己而活,乃为我们的主而活。不单如此,每天都除净生命中的「灰烬」,加上使奉献的火烧得更旺的「柴」,这样我们的生命便会如会幕的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六13)
~张逸萍
本文链结: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sm20070304
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07年3-4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