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06年3月19日
想一想
以色列人哪 …… 要起来向山岭争辩 …… 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 ……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作了甚麽呢?我在甚麽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 …… (弥六1至5)
「争辩」一词常见於旧约先知书,往往是神对祂百姓的控诉。可悲的是,神竟要呼唤山岭地基——这些次等受造物,来见证人类——最高等受造物的不是。
神与百姓争辩,因为百姓的行为与所蒙的恩不相称。至高者委曲无奈地问:「我的百姓啊,我向你作了甚麽呢?我在甚麽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神是有感情的,会因你我无理的态度而伤心!我们常以为神没赐福,但神在3至5节中说:1.祂曾救赎我们;2.曾领我们走旷野路;3.祂曾保守我们脱离许多我们不察的咒诅,并使咒诅变为祝福——包括「从甚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使我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
在回顾神恩之後,你要怎样回答神的问题?究竟是我们亏欠神,还是神亏负了我们?
~梁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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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06年3-4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