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打不相識

「不打不相識」這句話是有幾分道理的。但另一方面,常常「打」則顯示缺乏諒解。

我無論去那裏都碰見有人想知道如何避免或減少夫婦之間的爭吵。好幾次在講習班裏面我半開玩笑地對學員說:「別問我有沒有與妻子爭吵,問我怎麼與妻子爭吵,你還可以得到一些答案。」

爭吵是由衝突引起,衝突是由於興趣不同,價值觀不同,輕重次序不同,個性不同以及意志上的抵觸而引起。很明顯的,兩個人之間的衝突有可以解決的,有不能解決的。

戀愛的過程其中一個目標就是找出你與愛人有衝突的地方,以及它們是否有可能獲得解決。

對那些結了婚的人來說,你們夫婦的關係是深深受著兩人彼此的觀感及溝通方法所影響的。對那些認真的基督徒來說,又有另外一些引致衝突的因素。他們會發覺對家庭、事奉、職業這三樣事的輕重緩急次序不容易取得大家一致的意見。

在本章裏面,我們將要討論下面幾個問題:

一、誰應該改變-你抑或我?
二、溝通-誰說?向誰說?說些什麼?
三、那一樣最重要-家庭?職業?事奉?

一、誰應該改變?

夫婦之間常犯一個嚴重的毛病,就是想改變對方。

自從亞當犯罪以後,人類似乎只看到自己的優點和配偶的缺點;卻特別善忘自己的缺點和配偶的優點。

妻子一旦有過失,丈夫便吹毛求疵要她糾正過來。但是自己的弱點若不幸露了出來,卻要求妻子諒解他,好像這是理所當然。他對自己說:「要是她能改掉她那些毛病,多些體貼諒解我,日子便好過得多了。」所以無論那一個角度來看,對的總是他,需要改變的總是妻子。從此蓋棺論定,百辭難辯。

不但丈夫想改變妻子,妻子同樣想改變丈夫。她怪他不夠坦率和體貼。怨他太自私,單顧自己。

這種一心想改變配偶的態度就是論斷,而論斷就是罪(太7:1-5)。主清楚人心的詭詐,認識他們只知怪責別人,而不知反躬自省。

在太7:1-5,耶穌給了我們一個警告: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麼論斷人,也必怎麼被論斷...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樣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這些經節好像在說:

根據這段經文及其他經文(如:羅2:1-3;雅4:11-12),我給自己訂下了一些家庭生活的原則:

人的罪性總是苛責別人,饒恕自己。神卻要求我們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我們的想法是:「只要他(她)肯改變,我們便能相安無事。」神的看法卻是:「你若先求改進自己,你的配偶自然會效法你的榜樣,改進他(她)自己。」

某婦人發覺她的丈夫有外遇。起初她感到極其傷心和忿恨,覺得這是奇恥大辱。漸漸的,她由自憐轉為絕望。於是開始大罵丈夫不貞,聲言要找那女人算賬。在孩子面前也終日哭哭啼啼,為了要贏取他們的同情和支持。可是她的丈夫沒有因此回心轉意,反而變本加厲,與那女人更加要好。

設想另一個婦人面臨同樣的遭遇。傷心之餘,她能反躬自省。她決定不讓孩子知道這事,免得他們失去對父親的尊敬。她認為找那女人算賬無補於事,同時也不怪責丈夫。她忍著傷痛問他:「請告訴我那位女士有什麼長處是我沒有的呢?」她拒絕自憐的感覺,又不向神發出一連串的「為什麼」。她開始更注意打扮,更細心體貼丈夫,也更多順從他。

請問上述兩個婦人,那一個終於能使丈夫回心轉意呢?

二、溝通-婚姻生活的救生索

夫婦之間相愛之情是幸福婚姻的尺度。這種情誼必須靠溝通來培養。

根據統計,在美國一百對夫婦中,有九十對缺乏有意義的溝通。

夫婦幾天不說話是很普遍的現象。有時兩人把不得不說的話濃縮得又簡又精。

舉例:丈夫下班回來,夫妻倆人見了面卻一言不發。甚至連招呼也沒有。看兩人臉上的神情,仿佛大戰即將爆發。

數分鐘後,妻子好不容易才拉開那緊閉的嘴,以一種不耐煩的口氣喃喃地說:「你妹妹叫你打電話給她。」停了一會,她繼續說:「不要問我她找你做什麼。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丈夫從報紙後面伸出頭來,對妻子冷眼一望。站起來,悻悻地把報紙丟在地上。便走過去拿起電話。

(一)溝通的重要:

摩3:3提出一個問題:「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答案很明顯是「不能」,可是夫婦若要同心,要深入瞭解,必須作有意義的溝通。

婚姻是「一體」和「伴侶」的關係。這關係包括溝通在內。夫婦若不溝通,就像兩人同時駕駛一部汽車,彼此不知對方要走的方向一樣荒謬可笑。

舉例:有一個故事,說到一對夫婦很相愛。男的喜歡吃雞胸,女的喜歡吃雞腿。婚後多年來,丈夫總是很慷慨地把雞胸讓給妻子吃,因為以為她喜歡吃。而妻子也誤以為丈夫跟自己一樣喜歡吃雞腿,結果也總把雞腿夾給丈夫吃。

丈夫臨死以前對妻子說:「親愛的,我將捨你先去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常記住。這些年來我對的愛你是知道的。雖然我喜歡吃雞胸,但也情願割愛讓給你吃。」

(二)溝通阻塞的原因:

兩人合作才能溝通。夫婦日積月累所建立的溝通在旦夕之間可以受摧毀變成殘坦瓦礫。因此認識這些破壞的因素是很重要的:

1. 與神的交通受阻

要婚姻幸福,有賴家中各人與神維持美好的關係。一人遠離神,全家便都受損。「罪」是與神隔絕的最好媒介。所謂罪,可能是違背一些神清楚吩咐的命令,例如不可姦淫,欺詐和憎恨等。也可能是一些不太明顯的過犯,例如崇拜事業,金錢的情感等,以它們來代替神。

2. 自我太強

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只知自吹自擂。他立自己為萬物的尺度。別人駕車越過他的車子,他便嫌別人駛得太快,自己駕車越過別人的車子,便說別人駛得太慢。

這種人只會說不會聽。他常常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3. 家庭恩怨的影響

這些恩怨,大則包括婆媳之間的誤會;小則包括丈夫擾人清夢的鼻鼾聲。有些是新傷,有些是舊恨。

家庭恩怨常成為夫婦溝通的阻塞。假如夫婦二人正談得興高采烈,其中一方舊事重提,話匣子便立即關閉。

4. 時間的因素

工作的壓力常奪取家人共聚天倫的時光。床上的款款深談常被實驗室、餐館和會議室的緊張氣氛所取代。夫婦輪班工作,甚至加班加工有時只為了逃避家中的責任。

要培養親密的關係,必須投資時間與精神。一些看來沒有多大意義的活動,例如嬉戲、閒談、郊遊、渡假等均可以幫助建立和增進夫婦之間的情誼。

5. 不同的興趣

許多教會、公司、學校和社會的活動,本身都很有益處。但是往往卻造成夫婦各投所好,感情疏離。有些家庭甚至連一個禮拜相聚一次的機會也沒有。

一個在一起工作和遊戲,祈禱和敬拜的家庭必能團結不分。有一位父親這樣說:「無論什麼時候,我寧可不看電視,情願陪我的兒子玩耍。」

(三)如何恢復溝通

意志就是力量。要恢復溝通,首先要說服你的意志。你一旦可以駕馭自己,便能克服任何人際問題。

下列每一步驟都是很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但是實行起來次序可能不同。

1. 承認困難的存在

你若察覺自己與配偶的關係未達聖經的標準,這便是一個好的開始。

2. 瞭解自己的弱點與錯失

3. 請求饒恕

先求神饒恕,然後求配偶的饒恕。假如她也有錯,你無需指出。你只要糾正自己的缺點,讓神按祂自己的時間和方法來改變她。

4. 列下有助增進溝通的方法

具體列出原則和方法。謙虛地照著實行出來。

5. 等候意想不到的收穫

假如你能下決心照著第一至第四步驟去實行,你便會發現神在你和你配偶身上成就了奇妙的事。正如一首歌這樣說:「神的力量早已顯明,他怎樣幫助別人,也必照樣幫助你。」

6.假如仍無顯著的改善。請從第一步驟重新開始。

三、哪一樣最重要-家庭?職業?事奉?

在第一章我們曾討論過聖經中的價值觀。我們曾按重輕次序作了這樣的排列:神、人、物。每一對認真作基督徒的夫婦都應該在他們的決策上持守這一種價值觀。

可是即使我們認定了這個次序,我們仍然不能解決家庭、職業、事奉孰輕孰重的問題。

假如我們說家庭應佔首位,我們便會面臨兩個困難:事奉主難道不比照顧家人重要嗎?若我不重視我的職業,又如何盡撫養家人的責任呢?

假如我們說職業最重要,我們又會面臨另一些困難:主的工作難道不比賺錢糊口重要嗎?你的妻兒難道不比你的職業寶貴嗎?工作可以換,妻子兒女卻是一生一世的關係。

又假如我們把事奉放在首位,下列的問題可能會給我們當頭棒喝:你若不能在家裏及職業上彰顯主,又怎麼可能為主作見證?你的工作也是事奉的一種,可不是嗎?你的事奉應從家中開始,若你不能對家人有幫助,又怎能幫助別人?

你可以看見無論我們怎樣排列輕重的次序,困難依然存在。不但如此,有時因各人觀點不同,同一種行動便會有不同的詮釋:或說它顯示家庭最重要,或說它顯示事奉最重要,或職業最重要。

困難說夠了,現在讓我們試試看能否把這三件人生大事的關係作深一層的分析,理出個頭緒來。

我們應開宗明義的說人生的目的就是要榮耀神。榮耀神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順服聖經的教導。聖經提倡的是服務的人生。主耶穌的一生就是最好的榜樣。祂來不是要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所以說事奉最重要應該不會錯,我們事奉的第一個對象是神:讚美、敬拜和服事祂。其次是服事人,而這方面應從家人開始,然後推及主內的弟兄姊妹,再延伸至非基督徒。

事奉應從家中開始。保羅在提前3:1-6形容長老的資格時把家庭放在有形的教會之上。「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4-5)?

保羅不是說家庭比教會重要。他只是說家庭比教會更基本。我們的領導才幹必須先在家中顯明才能在教會產生作用。也許下列圖例能幫助我說明這個概念。

在這個同心圓的中央是自己。我們與主的關係應該是最基本的。它能影響及左右我們與別的關係。跟著就是我們與家人的關係。再就是地方教會及無形教會,最後就是整個世界(加 6:10)。

在這裏願向新婚夫婦進一言。你們把家庭放在教會之先是明智之舉。你若要學習服事人,先從最親近的家人起首。從你的丈夫、妻子、父母、親戚、兄弟姊妹等開始。

有些人可能覺得我太極端,但我常對會眾說:「如果我沒有時間和家人在一起,我便不應花時間與你們在一起。」或說:「如果我沒有時間聽妻子訴苦或分擔她的重擔,我便不應花時間來聽你訴說你的難處。」

有一次我聽見一位牧師的兒子這樣說:「爸爸有時間送別人去機場,卻沒有時間送我去。」我聽後心中好難過。那位牧師對別人的關切是不容置疑的。他實在盡了能力去服事別人。但他顯然忽略了主交給他更首要的責任,就是照顧自己的家人。

所以在我的思想裏面,家庭與事奉是不會有衝突的。事奉當然最重要,但必須從家庭起首。什麼時候服事家人與服事別人有衝突,則照顧家人應該有優先的權利。

現在讓我們看看事奉與職業之間的衝突。有些人認為職業只是養生之途,而事奉卻是完全另一回事。他們只需要把工作完成便行了,因為它只是一種謀生的途徑,為要養活自己及家人,以便參與事奉。事奉才是目標。

另外有人把職業也看成事奉(筆者同意)。他們不但在教會事奉,也在辦公室裏事奉。他們認為不但領詩是聖工,在中學教化學也是聖工。這些人也必須記住照顧家人仍然應該比職業重要。因為正如上面所討論的,事奉應從家中起首。假如職業能影響家庭的幸福,他們應該採取行動調整工作以配合家人的需要。我個人認為為了事奉或職業而與家人長久分開實在說不過去。

總結來說,事奉最重要,但應從家庭開始。在家庭以外的任何職業或事奉都應以不影響家庭見證為原則。家庭若有好見證,其他各種形式的事奉進行起來便更有效,也更持久。

所以弟兄姊妹們,若你要傳福音給萬民聽,請先親親你的妻子或丈夫,擁抱你的兒女、關心你的親屬。你若得著你家人的心,便在傳福音給萬民的事上跨了一大步。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