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該順服也要順服嗎?

子的職份是協助丈夫,幫助他充分發揮他的潛能。一個人一生成功與否,端賴他有一個怎樣的妻子。這就是為人妻子者了不起的地方。

妻子是丈夫合適的助手。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 2:18)。「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林前 11:9)。

聖經很清楚指出神創造人的次序:先造男人,然後造女人。又清楚說明妻子的職份是幫助丈夫。妻子若對此職份模糊不清,或躊躇滿志,甚至反抗悖逆,不但她自己,就是對她的丈夫和家庭都是有害無益的。

我的妻子在許多方面給我幫助。若要數算,真不知從何說起。

在許多方面她瞭解我比我自己更清楚。這絕對不是誇大的說話,是我從心裏面欣賞她的說話。她常幫助我安排工作,使之恰到好處。我每次出外,總喜歡去越多地方越好。而在每一個地方,我通常計畫要做許多事情:例如講道、輔導、領小組討論,或與招待我的主人家談話等。我喜歡把節目由早上八時到晚上十一時安排得非常緊湊。每次回來後,我總是急不及待回辦公室執行我行政的任務和寫作的工作。

我的妻子比我更瞭解我自己的限度。因此她常常要我去少些地方,負少些責任。出外回來後一定要我休息一二天。又常督促我在外要飲食正常。

她也比我更清楚我的恩賜。她常常鼓勵我寫作,言下之意要我少講些道。她常說:「我喜歡你的作品多過喜歡你的講道。」旁觀者清,她的觀察的確對我很有幫助。

有時我為一些問題徵求她的意見,她都能給我寶貴的提議。記得中信在籌畫如何向讀者推介新辦公室的建築工程時,我問她有什麼意見,她提議設計一個一方尺的海報。她的理由是有些人根本不知道一方呎有多大,若讓他們看得見,也許能鼓勵他們奉獻一方呎的地。我自己以前在大學副修數學,所以絕對沒有想到居然有人不知一方呎是多大。她提出這個建議後,我覺得很有道理。過後發覺許多人都贊同我內子的提議。

我太太是個實行家,我是個(真糟糕!)空談家。這樣說也是有點言過其實,不過就家中的事務來說,她的確打理一切家頭細務。甚至連我的檔案她也負責處理。她比我更記得我以前朋友的名字。我在家中唯一的事務就是穿衣服和吃飯。對了,我至少還有一個差使,就是倒垃圾。但是連這一樣,有時也要她叫了兩次才記得去做。

我父親說我的太太往往不動聲色,轉眼便把事情弄得妥妥貼貼。這一句讚揚的話她實在可以受之無愧。

我們結婚越久,我越發現她的才幹,及她在我生命中所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常對她說:「將來在天堂你至少可以分得我一半的獎賞。」我又常告訴兩個兒子說他們的母親真了不起。

妻子當凡事順服丈夫。

「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順服丈夫」(弗5:22-24)。

順服與地位的優劣根本沒有關係。基督順服父神,卻不因此而降級。我們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並非因為他們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神設立「順從之道」,為要使夫婦共得好處。

妻子凡事順服丈夫和丈夫無條件愛護妻子同樣重要。缺一不可,否則便會產生各種不良後果:例如憂懼、自卑感、報復性的冷戰和熱戰,甚至夫婦成了陌路人。

簡單來說:所有搖搖欲墜的婚姻都是源於雙方堅持對方先讓步。丈夫強硬地對妻子說:「你應該更多順服我。」而妻子也不甘示弱的報以「但是你為什麼不多些愛我呢?」

有一天,一對訂婚的男女來找我談話。他們對彼此很感滿意,只是有一個小問題令他們很困擾。以下是他倆各自的見解。

女:「我知道自己性情暴躁。脾氣一來,就關不住嘴巴,非爆發不可。但是通常十五分鐘後我便沒事。可是他偏偏不能忍耐十多分鐘,還常常火上加油。為什麼?」

男:「她的確是一個好基督徒。她愛主、又熱心在教會事奉、對人又有忍耐、有時甚至願意花上幾個鐘頭聆聽別人訴苦。但是她卻不能為我忍耐數分鐘不發脾氣。為什麼?」

我們若將爭論點改為整潔、守時、嗜好、管教孩子等各方面的問題,便不難發現上述的談話太普遍了。在世界各地不同的家庭中,像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夫婦雙方不肯讓步,好像在說:「為什麼你不先改變自己?」這種態度就是問題的癥結。

要改變這種孩子氣的態度,唯一的方法是專心盡你愛妻子或順服丈夫的本份。千萬不要企圖改變對方。只管愛你的妻子或順服你的丈夫,神自然會負責改變她(他)。

有一對結了婚十五年的夫婦,做妻子的感覺十五年內自己在家中只是第二等公民。家中凡事由丈夫作主,自己只有跟從的份兒。她舉了三個例子:一、目前家庭的財務賬目全由丈夫一手包辦管理。二、丈夫要在廳內設一個壁爐,事就這樣成了。三、今年計畫渡假,結果又是探他的妹妹去了。

我於是就她所舉的三個例子問她:「你們當初成立家庭時誰來管理賬目?」她答道:「最初是他管的,後來我說還是由我來管吧。結果我管不來,數目常常弄不清,只好交回給他。」

「客廳安置壁爐的經過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她說:「最初是他建議的,當時因我不喜歡便沒做了。後來我覺得客廳有個壁爐蠻不錯嘛!便告訴他還是做一個好,結果就做了。但現在我又覺得客廳中還是沒有壁爐好。」

「你們在假期去探妹妹是怎樣決定的?」她說:「假期前我們商量要去的地方,他妹妹住在北部,我和他的一位朋友住在東部。一天他問我好不好決定往東部探我們的那位朋友,我沒有作答。於是便決定了北上探他妹妹去。」

聽完了這些解釋,我才恍然大悟。她的所謂二等公民的實際內容其實是頭等公民的權益,一切的進退取捨權都握在她手中。

聖經說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也說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看來順服和愛是兩人互相連合的關鍵。其實真正的順服包含愛,而真正的愛也包含順服。如此說來,作丈夫的也應該順服妻子,而作妻子的也應該愛丈夫。聖經所說丈夫的愛和妻子的順服只是各人職責的起點。妻子以丈夫為順服的對象,丈夫以妻子為愛的對象。結果兩人合而為一,能力、見證也加倍。

一次退修會中,我們提到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時,一位作妻子的發出這樣一個問題:「真的要凡事順服丈夫嗎?難道明知丈夫不對也要順服他?」

我反問她:「你要你丈夫常常愛你嗎?抑或只在你打扮得漂亮時才愛你?或在你合他心意時才愛你呢?」

她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因為答案太明顯了。

男人有一個共通的性情,就是不喜歡和女人或妻子爭執。妻子若與丈夫爭做一家之主,不管她有什麼理由,做丈夫的多半退位讓賢。留心看教會及團契。姊妹們爭著做領袖或團長時,弟兄們很快便欣然讓位了。不久,教會或團契就變成姊妹教會或姊妹團契了。我這樣說絕不是看輕女性的智能。事實上,無論在團契、教會、家庭甚至社會,女性的貢獻不能泯滅。

妻子在家庭中其實有一個不能被取代的作用,就是支持和協助丈夫。這與丈夫的領導作用息息相關。夫妻二人崗位不同,作用不同,但重要性卻是一樣。做妻子的應該明白,丈夫固然不願與她「爭」做家主,但是你若願意他去負責時,他會毫無怨言地擔負領導家庭的重任。因此奉勸為人妻子的,不要為丈夫的「遲鈍」或「無能」而急躁。你只要存心忍耐,當他明白神交給他的責任時,他便會做一個名符其實的家主。不必為丈夫的「不屬靈」或「不長進」而大施壓力、企圖教導、帶領他、甚至督責他。彼得前書第三章一節說:「作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因妻子的品行而被感化過來。」

團契及教會內,有些特殊的情形和需要須由姊妹當領袖,但應該只是過渡時期。某團契只有兩位弟兄,其餘全是姊妹。我參加他們的聚會時便感到其中不平衡及不健康的傾向。會後我與當團長的姊妹交談。原來兩位弟兄其中一位殘廢,另一位才信主一年多,所以都未能擔負領導團契的責任。我提醒她聖經並沒有說殘廢的人不能作領袖,為了團契有更美的見證,我提議她應計畫明年讓其中一位弟兄任團長。

不少弟兄對工作都有一點惰性、姊妹心軟以為工作堆著沒人做,便自己動手做起來。結果姊妹們便承擔起一切的工作。奉勸姊妹們寧可讓領袖方面的工作空著,遲早弟兄受了這種無形的壓力,不得不拿起來做。這樣他們便能負起神交給他們的責任來。

我有一位非常能幹的朋友被請去教會及團契講道。他講道的效果比許多牧師為好,但他妻子的講道卻比他更好。眾人公認她比丈夫更能幹,管理行政及處理大小事情總是有條不紊。對人又謙卑溫和,從沒有氣焰迫人的表現,她的確是位傑出的女領袖。有一段很長時間,她沒有看清楚女性的崗位,也沒有將自己從丈夫的職責上分別出來。直至她卅餘歲,她開始明白「做妻子的要凡事順服丈夫」的真正意思。她也明白聖經說女人不應帶領男人的意思。他們夫婦實踐了正確的帶領和跟從後,為神結出更多更美的果子來。

「丈夫有錯,妻子仍應順服他嗎?」

我們必須先分辨那是怎樣的錯。若是違背聖經及道德上的錯(例如他要你去犯罪等),那麼你不但不應服從,還要堅定的謹守自己。但大多數時候,問這個問題的妻子是指著丈夫對事物的判斷、處事之方式、甚至個人性格上的特徵而言。在這種情形下,妻子雖不同意丈夫的意見,覺得他錯了,還是應該順服他的。讓我列舉一些原因:

一、錯失是很好的導師。還記得你當初是怎樣學走路和用腳踏車嗎?豈不是跌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跌下去嗎?若你是烹飪能手,你大概不會忘記燒焦東西,下錯份量的經驗吧!

我們都要從錯失的經驗中學習。「失敗乃成功之母」實在是至理名言。讓你的丈夫保有從失敗中學習的權利吧。當然那種滋味不好受,但卻能給他帶來很寶貴的學習。如果你是那種專好矯正丈夫錯失及過分保護丈夫的妻子,要知道你這樣做能阻礙他的成長。

有人說過:優良的判斷力是由經驗培養出來的,而經驗是由錯誤的判斷堆積起來的。

二、如果要先經過你同意才順服丈夫,這便不是順服了。相反來說,是他順服了你。讓我舉例清楚說。無論你居住哪一國,你有責任順服當地的律法。無論你同意這些律法與否,你的責任就是服從。若你有權選擇你願意服從的律法,那你便是在律法之上了。在你們夫妻的關係上也是一樣。做每件事都要先得你的同意,這樣你便是他的審判官。你是領袖,你丈夫倒要服從你。

三、當你與他意見不合而仍然選擇順服他的時候,便是無條件的支持了他,也表示了你對他完全的信任。雖然你不同意,但因你愛他,情願把個人及家庭的幸福交托在他手裏。他會因此大得鼓舞。你這樣信任他必不會徒然。

四、因著你這樣的順服,他以後作決定便會很小心。因為他知道最後的權利握在他手裏。假如決定錯了,自己所愛的人便會受虧損。他也許會因此在決定之前徵求你或他人的意見。在他言行裏面,他也必會更謹慎而不會輕率膚淺了。就好像打仗的遊戲和真正打仗的分別一樣。掌握真槍實彈,你不得不十二萬分小心;但若只是玩空槍,隨便亂來也不要緊了。

五、你對丈夫的信件能幫助他成為更負責任,更成熟的人。人要有真正的責任才能學習負責任。很明顯的,假如他所作的決定還要經過你的核准,他便不需要負最後的責任,這不過是一場空槍遊戲而已。給他一些真實的責任吧,你會看著他成為一個更可靠、更負責任的好丈夫。

「我怎樣可以帶領丈夫信主呢?」

這是我在各地常常聽見的問題,可見有它的重要性。以下我將詳細的討論。

首先,不要離棄你未信主的丈夫(林前 7:13)。

其次,用生命與行動見證基督勝於用口說服他(彼前3:1-6)。你若行得好,你不說他也明白;你若行得不好,你越說便越糟糕。

第三、 愛你的丈夫、支持他。讓神自己叫他知罪並悔改,這畢竟是神的特權和專長。假如你硬要自己來定他的罪,也許他轉過來倒把你釘十架。你若硬要改變他,你轉過來倒說你有十大缺點應矯正。有些事只有神能做,讓他來。

你只要愛你的丈夫,不要嘗試改變他。

第四、 與你丈夫站在一起,千萬不要與教會站在一起來敵對他。你也許會覺得這個提議太古怪且很不屬靈。且慢下斷語,聽我解釋。

我姑且假定你們結婚時大家都未信主。幾年後你信了主,並且很愛主。你一心希望丈夫能認識主,於是便開始向他作見證,勸他與你一同追求屬靈的福份。同時,你開始忙於跑教會,常常不在家,你參加聚會與事奉,忙於與基督徒來往。

你開始對你們以往的活動和嗜好不感興趣,甚至覺得它們不對勁。於是漸漸避免參予這些活動,間中還表示討厭和反對。

從你丈夫的角度來看,你做了基督徒以後,他反而得不著一點好處。他不但失去了一個共歡樂的同伴,還多了一個挑剔專家。你們在一起的時間被教會活動剝削了。

自從你信主以後,你丈夫不但得不著好處,還招來損失。

假如以上的分析與你面臨的處境頗接近的話,你便可以明白為什麼你的丈夫對基督教完全不感興趣了。教會,甚至神變成了與他爭衡的勁敵。

因此我提議你與丈夫站在一邊,而不應與教會站在一起來敵對他。你可以慢慢向他解釋基督在你生命中的重要性及教會活動對你的意義。但也要讓他知道你仍然珍惜與他在一起的時光。把這些衝突坦誠的擺在他面前,請他與你一同解決。把自己的幸福交托他,讓他知道在你的生命中他仍然有很大的支配權利。他的說話和意見仍然很有影響力。

假如你與丈夫的關係本來就很好,現在他見你肯徵求他的意見,很有可能他願意為你設想,他既然愛你,你所感到興趣的事物,他當然不會漠不關心。他甚至會想辦法替你安排時間,使你一方面能參加教會活動,一方面仍然有時間和他在一起。

你這樣徵求他的意見,他會覺得你仍然尊重他。而他在家中領導的地位也因此不受威脅。

只要他覺得安全,他便能安心,並以一種客觀且同情的眼光來考慮你的信仰。有了這種內心的態度,他接受主的機會便會提高了。

盡你所能做一個忍耐慈愛,能諒解,能順服,能支持丈夫的妻子。不要過分擔憂他信主的問題,只要你能得著他的心,時候到了,基督便能得著他。

某次佈道會後,我有幸能與一位願意接受主的男士禱告。他的決志對我來說特別有意義。原來我認識他的太太已有幾年。一直以來我用上述的說話來勸勉她。她的丈夫一向只准她來參加主日崇拜,但是現在他竟願跪在地上接納耶穌為救主。以前她聽見我勸勉她不要違背丈夫的心意,滿臉驚訝的表情至今仍然在目。現在她親眼看見丈夫信主,面上充滿驚喜。相較之下,何等的轉變!何等的補償!

當然沒有人能擔保你的丈夫有一天一定會信主。那是神的事。但有些事情是你可以做的。你可以為丈夫的信仰鋪路。我邀請你現在就開始。

神在三千年前對敬虔婦人的評價歷久猶新:「才德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你若是一位女子,我要告訴你,做一個敬虔的妻子及母親吧!你一生中沒有比這更大的挑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