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約舉例

A. 猶大

猶大是十二使徒之一,又是耶穌經徹夜禱告後,被選召出來的參與耶穌的佈道隊,行神跡異能,包括講道領人歸主,是「明正言順的信徒」,可是後來他竟出賣主,因而自殺身亡。到底猶大是否得救,或是先得救、後失落救恩?

針對猶大的「靈命」,聖經記載得非常清楚,其中數段為最:

  1. 約翰福音6:64
    「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從起初就不信」,表示從揀選後不久便洞悉猶大的心。

  2. 約翰福音6:70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是一個魔鬼」,非說他是魔鬼,乃說他有魔鬼的特性。

  3. 約翰福音17:12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滅亡之子」這是主耶穌給猶大的評語,猶大所以滅亡,就因為他選擇了離開神之路,非永生之途。

  4. 使徒行傳1:18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

    彼得在猶大死後的首次禱告會中,指明他悲慘的結局是作惡的工價,證明他的背道是不信者的行為。

    然而,仍有三個問題待決:

    1. 既然主明知他不信,為何仍要揀選他?
    2. 為何不信的人竟可行神跡異能?
    3. 他後來後悔,這後悔是否表示他本來是真信才有後悔?

    對第一個問題,主徹夜禱告後才揀選他,那是主以其人性作禱告(凡禱告皆是人性的表現),祂將揀選主權交在神手上,由神引導祂作揀選。神讓耶穌揀選猶大,表示神有絕對權柄「多多忍耐寬容那可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羅9:22)。耶穌按其人性立場看,猶大是個可造之才,滿有天分,在管理錢財的事上也頗有組織頭腦,故而選用他。猶大也許在耶穌面前裝模作樣,像真信徒般,非說主被他蒙騙,而是說主雖洞悉他的內心是假信(約6:64),卻仍給他機會親身體會神的大能與恩慈,盼望他能有所改變。

    至於不信的人何竟能行神跡,那是耶穌有意讓他這樣做。神可用假信的人行真神跡,如背道的該亞法也可講預言(約11:51),表示行神跡的權能歸根究底仍是在神的手中。神可用無知的驢子行神跡(講話),也可用虛假信徒行神跡,如西門(參徒8:9)。此外,有些神跡應稱「鬼跡」,是不信的人靠鬼王別西卜之能而行的,如一些法利賽人(參太12:27)。神學家C. S. Lovett補充說,耶穌挑選猶大是故意的,讓人知道魔鬼可利用假信徒迷惑世人【注2】。再且,猶大的後悔只是一個凡人受良心控訴而作的後悔,不是真信產生的後悔。最後,猶大蒙揀選是神要完成一個救恩計劃而做的,這並非說猶大是一枚沒有主權的棋子,被神撿起放在「救恩棋盤」上,而是說神早知他是不信的,神便選一個不信的人去完成。若猶大不出賣主,主耶穌也會被釘十字架,法利賽人和官長總有辦法捉拿耶穌,猶大不過提供一個捉拿耶穌的時間與地點而已。這個救恩計劃,是預知、不是預定。

B. 亞拿尼亞、撒非喇

初期教會蓬勃新興時,大家熱情濃濃,凡物公用,一對夫婦也受感變賣田產,將地價獻給教會使用。只是他們暗中留下幾分,卻說「完全奉獻」。這是虛假之作,結果夫婦二人先後被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法就地審判(參徒5:1~11)。

本文非討論神的處理方法是否太苛【注3】,只是討論這夫婦二人是否真信?解釋有二:

  1. 不贊成他們是真信,因為真信的不會被撒但充滿了心,像猶大(參約13:27);也不會欺哄聖靈、人、神(徒5:3~4)。再且,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的信心如何,也沒有記載他們是得救的【注4】
  2. 贊成他們是信徒的,謂這對夫婦雖然品格不良,卻仍是真信徒,因為真信者才肯這麼慷慨的奉獻(雖然懷著私心)。若說他們是假信,他們的死是因欺哄教會(聖靈與神僕),那麼那些「不按理」守聖餐的人招致死亡,也因不信之故,因他們亦是欺哄教會了(參林前11:29~30),但這是說不通的。再且,若他們是假信徒,在奉獻時「私自留下幾分」,竟遭神轟斃,神所做未免極其過分!其實這對夫婦在教會裡已聚會了一段時間,按著使徒的教訓與聖靈的感動行事,只是一念之差,竟鑄成大錯,但他們的靈魂在天國是有份的。

【注2】C. S. Lovett, "Why Did Jesus Pick Judas to be His Disciple?", Personal Christianity, 1980, p. 2.

【注3】詳論可參馬有藻著,《聖靈的軌跡——使徒行傳詮釋》,華訓,1998,44-46頁。

【注4】陳終道著上引著,1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