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世得救是真的嗎?
A. 普世得救與神的愛(羅5:19;西1:20)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
不少學者相信,基於神的愛與基督的救贖,神不會使人下地獄。因神的恩典無限,救贖也無限,全世界的人都會自動得救,這種救恩思想稱為「普世得救論」,在甚多新派與新正統派的神學院及教會中相當流行,目前流行的新紀元運動與靈修神學的學者,也多贊成普世得救論。
普世得救論有幾個特徵是違反聖經的核心真理:
B. 正視普世得救論
普世得救的支撐經文主要有四: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不少人根據此節經文妄下結論說:「不錯,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言下之意表示「信」也是神所賜的。當然神不會將信賜給少數人,神愛世人,祂定將信賜給祂愛的世人。
「信」(pisteos)這個字原來是陰性字,而「這」字(touto)是中性字;所以「這」並非指「信」,反是指「救恩」(sesosmenoi,陽性字)這回事。救恩是神為人完成的恩典,人只要憑著信到神的面前來,便獲得神的禮物。
羅馬書5:18~19 是一個單元,羅馬書5:19是解釋18 節的。羅馬書5:18 全句沒有一個動詞,和合本把動詞補進去;我們可以用另些字來補上去:「因一次的過犯,眾人引至(eis)定罪的生命;因一次的義行,眾人引至(eis)稱義的生命。」
人的生命是從亞當來,所以人人都引至定罪的生命(參林前15:22),但引至稱義的生命需要重生在神的家庭裡才行(參約1:13)。
羅馬書5:19 裡有兩個動詞都翻成「成為」,但它們的時態並不一樣;第一個「成為」是過去式的(aorist),第二個是將來式的。故此應該補一個「能」字進去,那就清楚多了。全句是:「因一人的悖逆,眾人已成為罪人;因一人的順從,眾人能成為義人」。故此,羅馬書5:18~19 並不支持普世得救論。
【注5】H. A. Kent, Treasures of Wisdom: Studies in Colossians, Baker, 1978, p.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