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好(reconcilliation)
從關係破裂至復和
「和好」是人際性意義的字詞,原指人際間關係破裂後和好如初,今用在屬靈上,喻神人之間的仇敵關係破除,神人和好如恆(羅5:1、10;林後5:17~19)。在稱義前,神與人本是敵對的;稱義後,神人便和好如初(羅5:10;林後5:19;弗2:16),被稱義的人遂稱為「神的朋友」(代下20:7;雅2:23),與基督同作後裔(羅8:17)。荷蘭神學家G. C. Berkouwer博士說:「因基督代死的功效,神與人得以和好。神將平安賜給屬神的人,又除去一切願意親近神的攔阻,使人能坦然無懼來到神面前」【注3】。
【注3 】G. C. Berkonwer, The Work of Christ, Eerdmans, 1965, p.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