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拯救(salvation)
從肉體至屬靈
此字原有軍事性意義,指從敵人手中救出來(如士師);今用在屬靈上,喻神將人從罪境中救上來(徒4:12;16:31)。其希伯來文「yeshua」,從字根「廣闊」、「豐盛」、「自由」、「抵抗」、「報復」等 意演變而來,在舊約中共出現一百十八次,可見此字之重點在於外在之拯救方面。在新約,此字多用在身體上的得救」(如太8:25;徒27:44;路8:36、40、50)或疾病痊癒(如可5:34),但新約作者亦有用於喻靈魂的救贖(如路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