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约举例
A. 以扫
以扫轻看长子的名分,为一碗红豆汤将之卖给弟弟,晚年(约七十七岁)后悔年轻时(约十五岁)那鲁莽的决定,虽号哭切求,也不能使父亲心意转回(来12:15~17)。
查“长子名分”是一种权利与责任,为长子的可有几样的权利:
长子名分可能失落,如流便因乱伦便失了其长子名分,转由约瑟承受(参创49:3、4;代上5:1)。以扫贪恋食物,拒弃长子名分,因他无心作一家属灵之首,后来懊悔,并非悔及没有当上一家属灵首领,而是长子该得的产业也丢弃了,可见他“从头到尾”都轻看因是长子而有的属灵领导地位。反之雅各则截然不同,虽然他手段卑下,可是却以属灵事物为念(如与天使摔跤时不肯放过天使,待蒙允诺祝福后才放手,参创32:26)。
以扫不是一位挂名信徒【注1】,而是一个丢弃属灵祝福的人。玛拉基书1:3 说神厌恶以扫,却没说出厌恶的根由,希伯来书12:15~17则道破其究竟(“贪恋世俗”)。希伯来书里共有五段“警告经文”,12:14~29是最后一段;这五段皆以未信者为对象。在这第五段里,作者引用以扫为例,警告读者中未信的人,切勿放弃神的救恩。他不会用一个信徒作举例(假设以扫是信徒)而警告未信的人。再且,希伯来书12:15的“神的恩”一言,是指神的救恩,不是指普通的恩典。故此,以扫是从来未得救的,不是先得救,后又失去救恩了。
B. 扫罗
扫罗初为王时是一个模范君王,尊敬神人(撒上9:6);谦让(9:21),多与先知聚首(10:26),被神的灵感动(10:6),归功于神(11:13),可惜后来他一反常态,屡次违背神的命令,终于走上自灭之途;先找隐多珥的女巫,以交鬼的形式试图与塞缪尔的灵交谈,卜问国家前途(参撒上28:7),继而在战场上自杀(参撒上31:4;撒下1:7~9)。
现代人不能以一个人参与交鬼及自杀而断定他是否得救,人的得救视乎他对神的信靠(信靠有深有浅,也有在灵性上进步,或走下坡),不在乎他自杀,或与灵媒往来。故可说扫罗是得救的,只是他的生活离开了神的心意。
【注1】如陈终道着,《万世救恩》,宣道,1999,110页。